人天之際—飾終前的覺醒(上)

人天之際—飾終前的覺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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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光贊  1994-08-25 10:40

  「學道須樂觀,難得聚斯歡,生命本偶然,一覺勝萬貫」本教教綱中對生命有這樣的明示。

  生前不修,死後真的無能為力?歸空時靈肉之間會有怎樣的變化?中陰身是否真有其事?死者已矣時,眷屬爲何避免圍著屍體痛哭?親友命終時,應該如何引渡他們?同奮又該如何以奮鬥觀闢開生死路?

  每個宗教對於臨終前的靈肉衝突、靈魂的歸宿及死後的世界,都有獨特的觀點,本報導特地請光贊同奮以天帝教的理念分兩期做系統性的闡釋,希望幫助同奮澄清一般民間錯誤或訛傳的觀念,真正了悟人生最大的一件事—飾終須知。

 

靈魂自主與否 全憑生前用功夫

  一個人從生到死亡是一種自然轉變的歷程,「生」可以說是在靈界的「死亡」;而在肉體世界、現象世界的「死亡」,則可以說是在靈界的「新生」。在我們傳統的說法上來說,人是金木水火土五大元素構成,佛家四大元素則是地水火風,以現在科學來講,肉體是由一百多種元素結合而成,所以肉體在因死亡而崩解時,這些元素便回歸大地,靈魂則進入靈的領域裡面,重新改造,靈屬天,肉體屬地,這中間的過程有因果來做各種支配。

  一個修道的人,肉體在崩解以前,其靈魂進入靈界的過程,有他的自主性;沒有修行的或固執本身修行的人則會偏離正常的程序,而進入迷離幻境,所以在死亡時會因為靈體與後天知覺的差異、因果的不同,有各種識神變化。(編註一)

  臨終的感覺,死亡的知覺各有千秋,我們先從肉體上的感覺來講,普通人要死亡時,如果沒有人前來接引,或者在世時只是自己在盲修瞎煉,一般都會經過一些恐懼的過程,因為人在世時太強調感覺,過份誇大感官觸覺的享受,所以在死掉的時候這些感覺會因此而擴大,依因果關係而言,就是說他在世時所做的業,不論是好的、錯的、對的行為,都會在死亡的時候投射出來。

臨終一念 能解脫魄力牽制

  推動肉體生命能量的是「魄」,推動人類靈性思考的是「魂」,所以在臨終時,魄的感覺會相對的極端明顯,平均有九倍以上的放大,就是說在世時平常的感覺沒那麼強烈,但脫離軀殼時,他的痛苦會擴大爲九倍以上的強度,就如傷口上新結的痂,突然被硬生生剝離一樣,沒有修行的人,他的魂不但沒辦法馬上把他的魄領出來,反而因為他的魄力太強而會把魂的意識留在肉體上面,產生非常激烈的衝擊,這種肉體上的感覺影響到靈性的扭曲;影響到魂的意識型態的劇痛,就不止九倍以上,有的是十、百、千倍以上,所以在死亡的一剎那,要解脫魄力的牽制,最大的動力是他的思想信念。(編註二)

  一個沒有定力的人,在死亡時所產生的恐懼,就像快被水淹死的人一樣,只要有一根小草,都願意去攀附,希望這根小草來救他。肉體的恐懼加上心態上的驚慌恐怖,這種情況非常悲慘。

引渡得法 為亡靈開闢明路

  我們觀察一個死掉的人,如果他的臉色紅潤,五官安詳、輕鬆,就可以證明他被接引到某一個安樂地,如果臨終的時候,臉部的肌肉很僵硬、眼球暴凸、體溫急速下降,氣色異於平常,甚至有呼叫、氣喘、抽筋、掙扎的現象,這很不好,若想幫助他,就在他耳旁放祥和的音樂或廿字真言的錄音帶,並在旁一齊唱給他聽:「忠恕廉明德……」這廿個字慢慢的唱,讓他熟悉這種音調,然後在他的耳邊安慰他要鎭靜,並輕言勸解他說:「不要慌張!跟著廿字真言的聲音走,就能得到超拔了,蓮花童子自然會帶你到天安太和道場,你放心!放心的走吧!」他就會安定下來。

  另外你可以在他的臉部尤其是在頂門的地方放光,然後心裡面默禱蓮花童子前來引路,亡靈若能貫念師尊、師母或您本人(當然這先決條件是要同奮的修持到達一定的熱準及念力),就可以尋聲得渡!

  亡靈追循廿字的聲波,會看到強烈的光,光中有蓮花童子召喚,蓮花童子就是小孩童,全身發光,由極強的光路下來,拿著一盞蓮花燈替他帶路,帶他上天,所以你要他不理會其他影象,一心一意邁入強光之中,就會得救!

  子孫想引渡父母親或親人的靈,誦持廿字真經是很重要的,廿字真經就是一條光路,可以通到天上,通到蓮花聖境,更可以直達天安太和道場,所以能為過世的靈、將過世的人,誦唸廿字真經、真言,為他開闢明路。

  我們要仔細觀察臨終的人表情的變化,是否從慌亂、緊張、痛苦逐漸的歸於平靜,就能得知他的去處。

不要哭、不要拉扯 死者才能安然歸天

  要特別注意一點,如果發現親人死掉了,就呼天搶地的哭號,傷心去抱他、摟他,對他只會造成傷害,沒有好處,這不包括醫師給病人的急救,醫生要救人,無可厚非,因為醫生跟他的念力不同,無法直接影響他的情緖。但是我們與親人有共同的念波,很容易影響到死者的情緖,我們一遍又一遍傷心的哭,會使死去的人捨不得走,更慌張,肉體上的痛苦加劇。

  有時候輕輕的拉扯,對於一個正要脫離肉體的靈魂會產生強大的傷害,比刀割、針刺的感覺還要強烈。所以,我們只要在心裏哀悼就可以,甚至以一種坦然的心態及平靜的情緒,好像在恭送一位神明上天一樣。(待續)

 

編者註一:在本教教義第四十四頁、五十四頁談及人類的死亡,乃指人幼時,電子(肉)與和子(靈)配合較爲平衡,心物協調,故能聽命於和子之節制(和子指揮大腦,大腦指揮生理),及壯年後,因爲人對電子的要求與日增加,雖日常營養不斷地補充,但因消耗過多,到老年時,人體已被陰電子充滿,靜勝於動,物勝於心,和子再無容身之地,便被排出由電子所湊成的靜電物體軀殼之外,這時即爲生命的結束。

  人類死亡後,若此人在世時,能把握人生之善性而奮鬥,則電子沾染較少,其和子清輕而活潑,一旦脱離笨重的軀殼必能遠走高飛,不爲自然律之引力及風力(見教義第二部物質的自然觀)所制,其生活的境界,即是天國、仙境。

  反之,如人不善自把握和子,則必然被盲動之電子佔滿,於逝後沈淪地面,無法遠行,淪爲偶然律之和子而歸於無常之命運。今生爲人,來生或爲雞犬,或爲木石,其悲慘之命運,即佛謂的刀山劍樹無間地獄。

  因此本教一再強調的觀念爲:「生前不修,逝後即無能爲力」,一切唯有服從大自然的支配,所以道德的修養,不但是人生在世的必要條件,更是人類自救靈魂及永恆生命的不二法門,人生的究竟,即爲自我創造與奮鬥。

  註二:「宇宙應元妙法至寶」一書中針對三魂七魄有詳盡的解釋,三魂爲先天和子的餘習結成,分天魂、人魂、地魂;七魄是受七情所激發產生的濁力,屬於較後天的反應,七情爲意識的反應,分爲喜、怒、哀、樂、悲、恐、驚,魂藏於肝臟之中,而魄藏於肺,當人肉身死亡,意識還在的時侯,魂雖離身,可是魄猶在軀體内纏粘,依此人心理與意識的輕重,魄力一一離身,則四十九日方離,有者年少方剛,血氣驃烈,身雖死而魄不散,集聚爲一種悍烈之氣,則往往會成爲白日之鬼,爲人所見,更甚者久埋不腐化爲殭屍,由於此類皆無魂來牽繫,只是一種魄力,故往往做出直覺上慾念的反應而攻擊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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