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說樞機團沿革與現行任務

細說樞機團沿革與現行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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鐳力阿道場 吳敏戒  1998-06-01 11:35

大家都聽過「樞機團」,你知道樞機團為本教做了些什麼?
現任的樞機使者是如何產生?他們又扮演了什麼舉足輕重的角色?從本文你可一解迷惑。

  同奮都知道天帝教有一組織名為「樞機團」,但是這個「樞機團」到底是什麼?在天帝教裏有什麼功能?「樞機團」做了些什麼事?樞機團的基本成員是「樞機使者」,那麼樞機使者是如何產生?這等等許多問題,不少同奮感到好奇,相當多的答案是─不太清楚!

樞機使者七次授命方式及時間

  首先翻開教綱,在附件六、教職─(一)極院組織綱要3及4中,可以知道「樞機院」是由五十位樞機使者組成,樞機使者在極院是首席使者的最高諮詢幕僚,但是,為什麼現在是稱為「樞機團」呢?現任的「樞機使者」又是怎麼產生的呢?

  讓我在此為各位同奮細說從頭,本教民國七十六年發佈「首任首席使者辦公室組織規程」(簡稱首辦室,為極院前身),第三條中記載:先遴派核定若干人,組成樞機小組,於五十五人名額超過半數時,即改組成立樞機院。因此,教綱正式規定的「樞機院」最早僅先成立「樞機小組」,及至民國八十年,樞機使者增至九位時,「樞機小組」才第二度改制為「樞機團」。

  到目前為止,本教之樞機使者共發佈有廿六位,其中光化樞機、光濤樞機分別於八十四年三月及八十七年元月回歸自然,目前共計有廿四位樞機使者在職。其授命方式及時間分別為:第一次─民國七十二年:維生樞機、維公樞機、維光樞機、維剛樞機。第二次─民國八十年:光得樞機、光化樞機、光節樞機、賢德樞機、維律樞機,以上兩次為金闕會議議定,奉 上帝御命派任。第三次─民國八十二年:光照樞機、光濤樞機。第四次─民國八十三年十二月:光傑樞機、光成樞機,以上兩次為師尊根據金闕決定之原則,由人間就道歷資深、素孚眾望之人選中報請 天帝核定。第五次─民國八十四年十二月:光灝樞機、光中樞機、光鳴樞機、光昌樞機、光南樞機、光驚樞機、光持樞機,為當時的代理首席使者維生樞機依據前例提名經由「樞機會議」就道歷、道功及對本教有特殊貢獻者薦舉,經 上帝核定。第六次─民國八十五年六月:光際樞機、光理樞機、光膺樞機、光籌樞機,第七次─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光空樞機、光啟樞機,以上兩次為人間依據樞機會議通過之「遴選辦法」推薦遴選,經金闕會議嚴審考核, 天帝御命榮登樞機天榜。

八十三年底樞機產生過程改由人間遴選

  前述分別經由七次的過程所產生的樞機使者,第一次至第五次主要依據即為教綱附件六、教職─(一)極院組織綱要4中:「……樞機使者,由首席使者就極院『輔教』提升,並于全球『統教』、『主教』中道學、德行、法技、道歷之資深者,或對本教有特殊貢獻、眾望素孚者陸續遴選,報請 天帝核定。」民國八十一年三月廿五日公佈「天帝教樞機院組織規程」,第三條規定樞機使者產生方式亦同教綱附件。

  第六次有了變革,其改變在於民國八十三年,民國八十三年十二月廿六日(甲戌年十一月廿四日)凌晨零時二十分師尊證道,同日子時接獲 天帝詔命:「……授命首席樞機使者李卿維生,以樞機團主席身份,暫代首席使者職務,……並於即日起兩年之內,組設樞機院,推選第二任首席使者人選,……」,根據 天帝詔命所指示,民國八十三年十二月廿七日之樞機團(十三位樞機使者)緊急會議中決議:一、樞機團於兩年內完成半數(五十五位法定人數之半數計廿八位)以上人選。二、樞機團以合議制為原則。三、本次會議後,樞機團會議訂每月第二、四週舉行,恢復常態運作。因此,在八十四年元月第一次樞機團會議中決議:一、由代理首席使者與樞機團作人間最後一次樞機使者之推薦。二、今後樞機使者由人間遴選產生,轉呈 天帝核定。三、由樞機團草擬「樞機使者遴選辦法」。代理首席使者維生樞機並將此決議,呈表請求無形核定。

  同年,(甲戌年巡天節,民國八十四年元月廿五日)聖訓─無始古佛降示:一、樞機使者產生程序,今後授權人間循由下而上之原則,依據公正、公平、公開精神,訂定遴選辦法,報請本師首席使者核定辦理。二、成立樞機院以過半數為原則。樞機團根據聖訓指示,經過多次的研討審議,於民國八十四年三月廿二日公佈了「天帝教遴選樞機使者作業準則」。

人數不足組設樞機院 暫定位為樞機團

  樞機團為完成代理首席使者「兩年內組設樞機院」之天命,於民國八十五年六月及十二月根據「天帝教遴選樞機使者作業準則」,於傳道使者團的初選後,各舉行一次樞機使者遴選會議,報請 天帝核定,共計產生六位樞機使者。但仍不足廿八位過半數之規定,代理首席使者於丙子年十一月一日(八十五年十二月十一日)向 上帝頂表請罪:「基於實際情形,已無能達成 天帝詔命,於兩年內組設樞機院,推選第二任首席使者之天命。」同年,(丙子年十一月四日、八十五年十二月十四日)聖訓降示:一、代理首席使者未能於兩年內組設樞機院完成天命,以「載罪立功」處置,暫行結案。二、自十二月廿三日起由秘書長(輔教)代行首席使者職務,並自丁丑年元月起,積極辦理推選第二任首席使者之作業。有關「樞機院」之組設至此確定,以現有「實任樞機使者」為主,仍以「樞機團」為名,執行建立天帝教組織與制度之任務。

樞機院組織規程明定六項中心工作

  這樣的一個「樞機團」與「樞機使者們」,他們為天帝教作了些什麼?以八十六年為例,八十六年共召開十六次樞機使者會議(一月至六月為每月兩次,自七月起改為每月一次),其中一次為推選第二任首席使者會議,在十六次會議中共通過八項規章法案,十二項專案報告,十項重大決議事項。召開七次常務樞機小組會議,討論「天帝教第二階段精簡機構整合資源與開源節流方案」、「極院財務入不敷出之處理原則」等重大事項,以及兩次常務樞機小組、行政系統五院主任暨天人研究總院兩院院長聯席會(配合第六次常務樞機小組會議討論「極院財務入不敷出」之處理原則)。並通過「樞機使者責任教區制」,以台灣復興基地北、中、南、東的四個地區,分別作為樞機使者之責任教區,實地參與教區內各教院、教堂活動,以實際了解發展狀況。

  依據教綱附件─「樞機使者為本院最高諮詢幕僚,……人間重大決策,得由首席使者提出樞機會議商決之」,教綱本文中亦明定樞機團有推選繼任首席使者之任務。民國八十一年三月廿五日經首任首席使者核定公佈之「天帝教樞機院組織規程」中亦明定樞機使者之中心工作。綜合之,樞機團之任務為:一、最高幕僚諮詢單位,二、推選繼任首席使者,三、議決首席使者交議人間重大決策,四、接受首席使者指派工作之義務,五、巡訪各教院,六、出列席極院及全教會議,提供建言。樞機團自民國七十二年成立「樞機小組」以至八十五年,自八十一年起,正式常態性召開樞機團會議,為首席使者之最高諮詢幕僚,對於救劫、弘教提供建言與建議,更在天帝教面臨重大轉變時作出決議,鞏固教基。

  在民國八十三年度第一次樞機會議中,師尊明確指示:天帝教已從開創初期過渡到建制時代,希望樞機使者從整體方向思考,兼顧各方面需要,一方面加強樞機團本身的組織功能;一方面把握教綱的原則,針對救劫弘教重大問題,環境需要,分別緩急,研擬切實適用可行的制度、規章與細則,這件大事希望從一九九四年民國八十三年起,由樞機團負起這個責任。維生首席使者秉持師尊的遺訓,一切以回歸教綱,建立制度為目標,期能真正落實教綱精神,不負 上帝、師尊之所託。他一心一意地希望通過樞機會議的合議體制,建立起集體智慧、共同參與,完成決策領導。在建立組織、制度初期,難免有許多爭議與許多艱辛與困難,誠如維生首席所說:「再困難、再艱辛,也要堅持下去。」必須全教同奮一起來共同努力,為帝教世世代代的傳承,奠定一個鞏固的基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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