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念先父 為台灣新聞自由的奉獻
李維公 1999-05-01 11:10
先父為自立晚報樹立起「無黨無派獨立經營」的報格,在報業史上實屬創舉。他為台灣民營報業,建立起穩固成長的基礎,並在反對「新聞九項禁例」及版法之修訂抗爭中扮演主要角色。在他主持自立晚報十四年中,兩次受到政府的停刊處分,當時他曾發出豪語,由於他已為報業揹負起十字架,沒有任何報紙將再受到停刊的處分。一九六五年,他在名義上是「功成身退」,實際上,那是「被迫」退休,並且不得在新聞界立足。雖然如此,他還是無怨無悔,反共愛國依舊。
家兄子弋來信,談到台灣的出版法行將廢除(編按:出版法已於八十八年一月十二日由立法院通過廢止),知道我在民國四十年代,曾參與父親玉階先生和民營報業聯手反對政府頒布的「九項新聞禁例」,以及出版法的修訂,希望我把當年所作抗爭經過,寫點東西,來追念父親為爭取台灣新聞自由,所作的努力與貢獻。
這段歷史已經有四十多年,我的記憶力很差,所幸陳國祥先生在民國七十六年,主編的「自立晚報四十年」,以及台北市民營報業各負責人,於民國五十九年五月九日,為祝賀父親七旬壽辰所作話舊文集,都有客觀公允的記載,頗能幫助本文的撰寫。
接辦自立晚報
樹立獨立報格
首先要簡略交代先父接辦自立晚報的背景,以及遭遇政府兩次命令停刊的經過,並說明先父如何為自立晚報樹立起「獨立報格」的傳統。其次是敘述先父促使台灣民營報業誼會之組成、策劃、推動與交涉政府公告,以及爭取銀行貸款,奠定民營報業穩固成長的基礎。進而談到先父在反對「新聞禁例」,以及出版法修訂中扮演的重要角色。這也是先父對爭取新聞自由所作最重要的努力。
「草山衰翁」惹禍
勉強接手自晚
自立晚報於民國三十九年十一月十七日,因副刊「萬家燈火」刊出一小段香港剪報的文字,提到「草山衰翁」影射當時寓居陽明山(即草山)的先總統蔣公,有不敬之意,而被處分停刊。原發行人鄭邦琨先生,社長婁子匡先生,鑒於復刊阻力很大,乃托當時在自立擔任採訪工作的家兄子弋和我,與父親連絡,知道父親與黨政要員關係良好,請托奔走復刊,經洽談結果,認為只有由父親接辦,始准復刊。
民國四十年九月二十一日,父親在婁子匡先生再三慫恿下,勉強承擔起復刊的責任,向朋友籌借了五千元的開辦費,就此接手。復刊之始,物質條件貧困簡陋至極,每日都在「過關」邊緣,有時連隔天印報用的白報紙都沒有著落。由於財力有限,我們全家均投入報社,先母過純華女士擔任財務及稽核,我們四兄弟子弋、我、子達(李行)及子繼,以及家嫂廖素雯,擔任編輯採訪工作,形成新聞同業所稱的「李家班」。
記得我自己除了擔任採訪以外,每天發完了稿件,立即督促併版、印刷以及發行推銷的工作,每天工作十二小時以上,與雙親早出晚歸,為報社打拼,終於能為報社立下基礎。
「洩密、詆毀元首」
一連兩次停刊
正當漸有開展之際,卻於民國四十一與四十二年內,接連遭受兩次停刊處分之打擊。四十一年十月十四日,自立晚第一版刊出「前財政部長孔祥熙,短期內攜眷返國」的新聞,引起國民黨改造委員的憤慨,並且指自立晚報也曾報導政府將廢除「中蘇條約」,要求追究新聞來源,並以「洩露外交機密」,要求應予自立晚報停刊一個月的處分。當時省主席吳國楨拒絕執行黨的命令,經與中央四組折衝結果,以自立晚報宣布「奉准休刊七天」了案,完全是「修理爐灶」的模式。
半年以後,又因報導國慶日活動的一段花絮,形容一個觀看閱兵活動的女子,因被擠得頭暈,跑到荷花池畔休息,托頤騎踞而坐,雙腿稍張,被一窺祕遊客注意,指出從女子胯下可以看到閱兵台上人叢中,有總統夾雜其中等語,中央四組認為「用辭不當,詆譭元首」,提請施以停刊三個月的嚴重處分。
先父原已對執筆記者予以處分,總編輯也引咎辭職,希望當局罰人而不罰報紙,但四組主任沈昌煥堅持原議,請省政府執行,先父與當時省主席俞鴻鈞為好友,為了不使他為難,表示只有接受,但要求省政府必須以正式明文命令行事,以便對讀者有所交代。
●重新復刊,經「李家班」艱苦奮鬥了一年,全體同仁合影留念。(自立晚報四十年九月間)
●師尊在陽明山第二次國是會談中,正式提出新聞自律之議,主張新聞自由非漫無限制的自由。
揹報業十字架
豪語一針見血
停刊對報紙生計影響至大,何況是一連兩次停刊所能帶來的沈重打擊。在此以前,台灣沒有任何其他的報紙,受到過停刊的處分,自立晚報何以多災多難?這無疑是與自立晚報之不畏權勢,不怕說實話的獨立言論,有極大的關聯。可是,先父在第二次受到三個月停刊處分以後,曾對民營報同業發出豪語:「從今以後,我揹十字架,民營報不會再有任何一家停刊!」他的豪語真是一針見血,自立晚報為新聞自由付出了代價,果然沒有任何報紙再受到停刊的處分。雖台灣新聞自由還經過相當歲月才真正完全開放,但政府對報業之戒慎恐懼,不無受到自立晚報停刊所帶來的政治影響。
台灣在言論禁制時期,有「自由中國」、「自立晚報」和「自由人」三家報刊,表現出「敢言」的勇氣,在當時被稱之為「三自」。可是「自由中國」有胡適做後台,「自由人」進口自香港,有民社黨領袖張君勱、李璜、蔣勻田來撐腰,只有「自立晚報」既無背景,又無財力,全憑愛國家愛自由的正直作風,和一股盲目的幹勁與衝勁。胡適博士在民國四十年代返台的一次公開演講中,曾經提到自由中國兩位新聞自由鬥士李萬居、李玉階。(胡適文存中有記載)
自立晚報是窮困的報紙,待遇菲薄,而且不能固定領到薪水,常常積欠,可是很多年輕的朋友願意參加採訪,幹勁十足,因為自立晚報是一家獨特的報紙。
重視言論短評
多方延聘主筆
先父注重言論,多方延聘主筆,各就所長,撰寫社論。當時的社論陣容,包括總主筆鍾鼎文,主筆李廉(靈圴)、王覺源、王健民、張煦本、陳式銳、袁睽九、傅正(中梅)等。其中,陳式銳時任法商學院經濟系教授,所有經濟性社論,都出自於他。傅中梅是先父向「自由中國」發行人雷儆寰(震)先生請求推廌的人選,年紀很輕,筆鋒尖銳。家兄子弋當時為副總編輯,常看傅中梅的稿件,他的印象是:「傅中梅尖銳,但不夠爐火純青,每每直來直往,不太適合自立晚報善意批評的風格,缺乏批評復存建議的用心。」
自立晚報另有一位不經常寫稿的主筆,家兄子弋在來信中指出:「那是自立晚報的第一位總主筆胡一貫先生,胡氏是蔣經國先生的主要文化幕僚,歷任總政治部二組組長、救國團二組組長等職。胡氏經常出席主筆會議,在討論問題時,總會提出許多精闢的見解,極具啟發性。」家兄子弋必定列席主筆會議,他說,胡一貫先生所說過的最重要一句話是:「新聞記者要對歷史負責任,不可以在歷史關鍵時刻低頭!」他說:胡氏對於先父極具影響。
自立晚報除社論以外,每天並有一篇短評「微言」。傅正(中梅)多半是寫「微言」,其他主筆也輪流貢獻。先父對主筆會議必親自主持,聽取主筆議論並表達自己的想法,深感書生報國之重要,對時政得失,人物藏否,是不可旁貸的責任。先父每天再忙,對每一篇社論必仔細閱讀,並簽字負責,極有擔當。
執筆撰寫專欄
篇篇正氣凜然
先父並自民國四十二年五月二十日開始,自己執筆撰寫專欄,稱之為「天聲人語」,一年之內,他的專欄幾乎每天出現,寫得非常吃力,但是他的專欄真是坦率真誠,內幕重重,無所忌憚,寫來筆力萬鈞,正氣凜然。民國四十四年五月二十四日以後,他停筆將近一年多,於民國四十五年六月十八日再行復筆,一直寫到四十六年五月二十日為止,他的專欄形成了自立晚報獨特的風格。
聲明無黨無派
標示獨立經營
一年以後,正是反對政府修訂出版法聲浪正高之時,政府不顧一切,依然通過完成立法程序,為表示他慨然情緒,先父於民國四十七年五月二日,在自立晚報頭版刊登了「李玉階聲明無黨無派啟事」,標題套紅,極為顯明,宣布脫離從民國八年「五四」運動參加的國民黨,自此「決本無黨無派立場,在反共復國新聞崗位上,民主法治面前,繼續努力,為爭取憲法賦予人民基本自由而奮鬥。一息尚存,此志不渝,竭盡言責。」
●為爭取新聞自由,師尊宣佈脫黨,並於翌日起,在自立晚報報頭下方標示「無黨無派獨立經營」。
啟事見報次日,國民黨省黨部主委郭澄,及第四組主任馬星野兩先生,到先父當時在建國北路的家裡懇談,請重新考慮,重新恢復黨籍,並認可以以中常會通過,恢復先父黨籍,但為先父所拒。
自立晚報於五月三日開始,在報頭下方,出現「無黨無派,獨立經營」八個字,以明示自立晚報的精神與立場。這個標示存留迄今未變,成為自立晚報的招牌,也是自立晚報遵奉力行的信條。吳三連先生在賀先父七十上壽專文中稱,這種「無黨無派、獨立經營」的標示,在自由中國報業史上,實屬空前創舉,他說:「玉階先生特立獨行,由此可見矣!」
民國四十八年夏,自立晚報基礎漸穩,為求進一步開展,決定增資,與吳三連先生及許金德先生合作。董事會推舉先父與吳許兩氏為常務董事,常董又共推先父為董事長,吳三連為發行人,聘請葉明勳為社長,李子弋為總編輯,王錦昌為總經理,三方面合作,業務推展順利,直至五十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先父以經營報社十四年之久,自感心勞力絀,乃向董監事會提出辭退。
看似功成身退
實是被迫下台
實際上,先父之「告退」,並非出於「自願」,因為家兄子弋也在同時辭卸總編輯的職位,一併退出自立晚報。不僅如此,國民黨要先父與家兄子弋,從此不得在台灣新聞界立足,這是新聞史上極為悲哀的一章─一直到現在,沒有人提過與寫過這段看似「功成身退」,卻是「被迫」處分的經過。國民黨明白地告訴先父,要他「休息休息」,而且提出警告,如果拒絕退出,則家兄子弋「必定被捕」,先父是在這種脅迫情況之下告退自立晚報的。
迫使先父退出有多方面的緣由,是與自立晚報刊登劉鄂公著「說南宋」有關(指係影射「偏安之局」,並宣揚「失敗主義」),也是與發表秦孝儀所著「蔣氏慈孝錄」,以紀念王太夫人百年有關;並與柏楊的「倚夢閒話」有關;又說與家兄子弋「不買國民黨的帳」也有關係。可是,真正的關鍵,仍在於先父主持下自立晚報整體的言論「過激」,有如「芒刺在背,不去不快」之慨。先父主持十四年間,自立晚報兩次被迫停刊,最後被迫「告退」作為總結。
●民國四十二年,自立晚報奉令停刊三個月,這與它當時不畏權勢的獨立言論,有極大關聯。
●民國四十七年四月十二日,自立晚報以這個橫幅大標題為開端,展開反對修改出版法的奮鬥。
我在這裡只道出了這段經過的輪廓,保留了其中的細節,目的並不在「討回公道」,而是要對歷史事實有所交代正確。先父是在一九六五年(民國五十四年)退出自立晚報,但是直到一九七四年六月中旬返台省親時,他老人家才對我說出退出報社的原委,我當時把這段經過,記在一本小紅冊子裡,現在翻閱起來,真是不勝辛酸之感。
反共愛國情懷
始終沒有改變
先父與家兄子弋,對退出自立晚報,並無怨尤,他們反共愛國的情懷與立場,始終不變。退出了自立晚報,反而使先父回到了「道」上,他終於在台創立了「天帝教」,全台各地都有他的信徒和道場,是一個極有影響力的宗教。家兄子弋到淡江大學鑽研苦讀十年,對文史哲學豁然貫通,執教直至退休,承繼先父,掌持天帝教教務。
父親最大的遺產,不但為自立晚報樹立起「獨立報格」,也為台灣新聞界爭取到珍貴的新聞自由。中研院民族學研究所瞿海源教授,在民國七十六年十月十日,為自立晚報四十周年報慶獻文中說,他個人在宗教上的研究,「常接觸到李玉階先生,對李玉老辦自立晚報的精神十分敬佩。」他說,自立晚報至今仍強調的「無黨無派、獨立經營」,即是李玉老所建立的原則。他接著說:「尤其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李玉老時代的自立晚報,在當年出版法制訂時常有坦率之言,據理力爭。今天來看李玉老人當年所撰寫的時論性文章,在那種環境之下,能有如此勇氣,對當道從事客觀而嚴厲的批評,可謂是台灣報業的楷模。」
聯合民營報業
爭取政府公告
民國四十年代初期,台灣報業,由公營及黨營報紙執其牛耳,引領新聞配紙優先,申請貸款便捷,而且壟斷各級政府公告,極盡繁榮。而民營報紙,則多創業維艱,基礎薄弱,借貸無門,在百業蕭條之下,廣告無源,紙張高漲,無不處於一息僅存的狀態。
有鑒於此,先父認為,民營報業欲求生存,惟有結合一體,向政府爭取應得之扶持,爭取應得的權利,才能突破困境,力求發展,而且認為這是刻不容緩之舉。乃於接辦自立晚報後,即行參與民營報業之合作研商,從中奔走,促使十家報紙在權益分配意見和步調上的漸趨一致。民國四十一年元月十一日,台北市民營報業聯誼會正式宣告成立,先父以常務幹事名義,扮演聯誼會服務的中樞角色。
聯誼會的首要任務,乃是爭取政府公告,但是,當時政府機關公告,只登中央、新生兩報,民營報向來沒份。聯誼會提出,政府公告應由九家民營報合刊登,(後來徵信新聞加入成為十家)各機關公告,應交給聯誼會統籌安排,會員報不再各別向機關接洽廣告。同時提出,公營中央、新生登一份廣告,收一份錢,民營報則將同一廣告,發交所有會員報刊登,也只收一份錢。政府及公營報紙,對此辦法,沒有理由拒絕,也就接受施行。聯誼會刊登公告的收入,以各報發行量及商業廣告量為基準,訂出各報分配比率,乃能合理處理所爭取到的政府公告收入。聯合報系王惕老在祝賀父親七十壽文集中,以「奮鬥的夥伴」為題,追述父親的貢獻,他說:「對於政府公告費之爭取,從策劃到辦法,到實際交涉,玉老身先同業,不辭勞苦,功績至偉。」
民營各報有此公告費的收入,財務情況鬆動得多,但欲謀更新設備以求發展,依然困難重重。先父乃設計提出各民營報相互保證,並以經營計畫及部分擔保品,擴大債信基礎,聯合向銀行申請貸款。他不僅是這項辦法的主要推動人,也是負責向省府及銀行的交涉人,各報所爭取到的銀行貸款,對設備之改善,有極大的幫助。
●內政部於四十七年四月大幅修訂出版法,引起民營報業激烈反對。本師世尊親擬的「行政院應撤銷九大禁例」、「我們沉痛而堅決的要求」兩篇社論嚴厲評斥。
所必爭者公義
所常讓者私利
中國時報董事長余紀忠先生,在祝賀先父七秩文集中也說:「台灣民營報紙曾有一段艱難困苦成長發展的歷史過程,而各民營報紙所以能在顛危震撼中度過最為艱苦的一段歲月,玉階兄之倡組民營報業聯誼會,結合同業共同的力量,團結奮鬥,實為最主要的原因。」
余先生並說:「玉階兄為人治事有所爭,亦有所讓。其所必爭者公義,所常讓者私利。此固三十年代知識分子延以自誇之處,而於玉階兄最為顯著,至於決嫌疑而定是非,尊道義而解糾紛,玉階兄一生所好者比比皆是,非可罄述。」
前國語日發行人洪炎秋先生,在「我認識的李玉階兄」一文中說:「自從李玉老(這是報界對玉階兄的暱稱)走進報界以後,在當時那些朝不保夕的民營報,經他的一番領導奮鬥,不但得以起死回生,而且一天比一天欣欣向榮來,這才使我認出他是一位報界不可多得的怪傑。」
所有民營報業負責人,對先父為民營報業所作之奉獻,均有至高的推崇。他認清情勢,調適利害,融和一致,使民營執業結合為一,他對爭取政府公告的設想,他對聯合各報相互保證,擴大債信,以爭取銀行貸款辦法之設計,俱見先父創見力之強。
他不謹設計,而且奔走交涉,以底於成。台灣民營報業得以不絕如縷,乃至有今日之成長茁壯,先父的貢獻獨多,實在是受之無愧。
最後,我要來談先父和王惕老,李萬老等聯手反對政府頒布「九項新聞禁例」,以及政府對出版法之修訂。
連續發表社論
對抗九項禁例
根據「自立晚報四十年」的記述,民國四十三年八月間,中國文藝協會等團體,發起「文化清潔運動」,引起廣泛迴響,內政部突對十家雜誌下令停刊,並於十一月五日,頒布「戰時出版品禁止或限制登載事項」,為文化清潔運動的實踐綱領。其中規定不得洩露政治、軍事、外交機密,不得擴大描述「竊盜流氓非法行為」,「自救行為」,「賭博及吸食煙毒之情景」,以及「猥褻行為」。
唯恐「九項禁例」執行以後,將成為箝制新聞自由之工具,故意羅幟人入罪,自立晚報乃於十一月七日的社論中指出:「九項禁例,無一有明確的界限與釋示,亦無一有使新聞從業員足資遵循取捨的尺度!則幾乎一張報紙,無處不可發生問題,無事不可發行爭執,誠使編輯人員惶然不知所措。」
次日,自立晚報的社論主張政府應撤銷這「九項禁例」,由新聞界出版界自動制訂公約。社論中說:「行政命令一經公布,此九大禁例,必將被用作行政官吏監督檢查一切出版物的依據。像這樣空泛籠統的條文,根本不可能作固定之解釋,也無法不偏不倚地正確運用。條文本身既不能形成一個固定的標準,則今後用以衡量出版物的是非得失,必致發生極大的彈性,使主其事者,實際地握有生殺予奪的大權。」
十一月九日,自立晚報再發表社論指出:「細察此九項禁例之範圍,由政治、軍事、外交擴而大之,及於一般社會。殆無時無地不在禁網之內,且措詞籠統涵意混淆,極易滋張羅機會之階,對於當前形同萌芽之出版事業及言論自由,不商為無情之摧折。」
聯合報及公論報為保新聞自由,也都發表社論,強烈反對,引起軒然大波。行政院長俞鴻鈞為平息新聞界的反對聲浪,於十一月十日下午、接見台北市報業公會代表,說明行政院已飭令內政部暫緩實施「九項禁例」,一場爭取新聞自由的風波才告一段落。
反對修出版法
斥為倒行逆施
在「九項禁例」風波發生之同時,內政部於民國四十七年四月,並在進行大幅修訂出版法,以加強管制報刊,賦予行政官署不經司法審判,即予報刊以警告、罰鍰、停刊及撤銷登記等處分之權力,並秘密送請立法院院會審議,引起民營報業的一致強烈反對。
民國四十七年四月十四日,自立晚報社論指出:「政府企圖以峻嚴法條,限制新聞自由,摧殘出版事業之心,昭然若揭;倘此一修正案不幸通過,則新聞報導勢必動輒得咎,而行政官署可本其好惡,隨時置任何一家報紙於死地,下令撤銷登記。」
社論繼稱:「我們的政府,始終以新聞界為敵,以為新聞界每對政府若干措施出之於批評的態度;視新聞界為罪人,以為今日若干政治社會問題之形成,其咎全在新聞界。因其認新聞界為敵,故常有敵意存乎其心,必欲箝制之而使其就範;因其視新聞界為罪人,故每倒果為因,對政治社會問題之解決,不思接納民意,順應輿情,正本清源,力謀改進;反而文過飾非,諱疾忌醫,以圖向新聞界開刀。」
社論進一步說:「這項修改顯為動搖國本的倒行逆施,故不惜以沈痛的心情與堅決的態度,強烈反對到底」。自立晚報所持基本反對理由為:報紙的記載如犯有非常重大的過失,造成此一重大過失的是著作人、編輯人、發行人,應該經過司法審判的程序,給予造成該一過失的人,以應有的處罰,而不應使報館關門。
發表聯合社論
寫下報業新頁
家兄子弋說,當年父親和王惕老,李萬老,實為民營報反對出版法修訂案之主力。各民營報當時共同發表聯合社論,是中國報業間的創新作法。他說,主要的是,通過那次反對出版法的行動,教育了全國人民,認識了新聞自由的重要性。他說:「我記得最清楚,以聯合、公論、自立三家的主筆群,共同發揮了聯合作戰的火力,相互支援,相互發揮,使得當時政府當局與國民黨負責文化宣傳的黨工,不得不在威權時代,開放出一絲新聞自由的天空,這也就是新聞自由史上重要的一代,與重要的一頁。」
儘管民營報業激烈反對抗爭,立法院在國民黨黨團控制之下,依然通過了嚴峻的出版法修正案。家兄子弋指出,當時自立晚報有一篇「歷史將制裁你們的!」社論,指責當時立法院的幫兇罪惡,成為當時傳頌一時的口頭禪。許多酬宴場合,都以「歷史將制裁你」作為立法委員的代號。
當時英文中國日報及英文中國郵報,每天除了報導反對出版法新聞發展,也譯摘各民營報所刊布的社論,使國際上均能瞭解反對的聲浪及台灣新聞自由的處境。
這裡值得一提的,是先父在民國四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的「天聲人語」的專欄中指出,在民營報對「九項新聞禁例」嚴厲評斥中,中央、新生、中華三家黨營公營報紙,雖未直接撰論反對,但三家報紙確曾拒絕撰文支持「九項禁例」,表示了無言的抗議,並且在報業公會亦曾一致通過發表共同反對意見,先父認為「以三家黨公營報紙的立場處境,三家負責人能有如此表現,尚不失為新聞界爭取新聞自由的風度。」
從這段敘述中,可見先父在評論上之客觀公允態度,對此我深感驕傲。
揭櫫新聞自律
實為我國濫觴
先父當年主張與維護新聞自由,並非主張漫無限制之新聞自由。他在民國五十年八月二十五日,在陽明山第二次國是會談中,結合王惕老、洪炎老及英文中國郵報余夢燕女士等,在大會中正式提出「新聞自律」之議。吳二連先生在五十九年五月九日所寫「堅忍不拔、松柏永年」一文中說:「玉階先生此舉,實係我國新聞自律制度之濫觴,為我國新聞開拓另一新境界,就新聞史之發展過程而言,實為玉階先生生平為新聞自由而奮鬥之另一面。」
中國時報社長黃肇松兄,於新聞鏡五二一期(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八日)專文中,談到台灣報禁解除十年,雖然對報業出版經營的環境有所開放,但稱,由於出版法之存在,政府對平面媒體的管制,以及對出版自由和報導自由之威脅依然存在。
肇松兄文中說,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日報禁解除十周年前夕,中國時報董事長余紀忠先生指示他,邀請學者專家及政府主管,在中國時報舉行「新聞自由與司法制度」座談會,與會的新聞局副局長顏榮昌曾公開表示,出版法已「不合時宜」,新聞局決定大幅修訂,引起各界對修法及廢法的熱烈討論。程建人局長在一九九八年九月初,決定向行政院建議廢除出版法,並經行政院院會審議通過,但依照程序,對廢除出版法法案,仍待立法院通過,始能成立。此案可望於一九九九年立法院新院會期中提出討論,希望立院能大力支持廢法,以落實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精神。
前人奮鬥抗爭
值得追念記述
從出版法之修訂,到出版法之行將廢除(編按:出版法已於八十八年一月十二日由立法院通過廢止。),是新聞自由史上極為重要的里程碑,今日台灣新聞界能享有充分新聞自由,都是奉獻、抗爭與付出代價的結果,先父在十四年間為新聞自由的奉獻,顯然是值得追念與記述的。
(寫於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先父證道四周年紀念)
(轉載自八十八年一月廿日至一月卅一日 新聞鏡第五三三期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