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永續發展的重要環節與要件
鄺芷人 2005-03-01 10:50
鄺教授在本次應邀的專題演講中,針對「宗教的傳承研究」一題,有極為詳盡的剖析與論文發表,結論中,對於宗教要能永續發展,提到幾項要點,尤其發人深省。教訊為提供讀者更進一步的研究,請鄺教授再加補充大綱,讓大家一起體會,一個宗教要能與時俱進,發揮其宏大的影響力,就必須具備:「健全又有彈性的行政組織」、「深度廣度兼具的宗教哲學體系」,「與社會脈動結合,以『經營人間、改造世界』為弘教目的」、「人人平等,眾生皆可明心見性」,以及「博愛範圍不分膚色、貧富、種族、畛域」。
所謂宗教傳承,當然不能僅指狹隘的「教內領導權的繼承方式」與「傳播方法」,其中更涉及相關宗教的本質、歷史社會的機緣、領導人的努力、教內的組織等複雜與多樣性的因素。吾人從下四個環節來分析與展示宗教傳承的多樣性:
壹、「合法性與傳承」。簡而言之,所謂「合法性與傳承」就是指該宗教的「信仰 地位」在社會上之確立而言。吾人特別強調,宗教的「合法性」不僅涉及信仰人口,同時也與其神學基礎不可切割,這其實就是「民俗宗教」與「信仰性宗教」之分界線。在這個環節上,吾人以基督教、西藏佛教及猶太教為例。
貳、「宗教信心與宗教傳承」。吾人以初期基督徒為例,他們雖然面對羅馬皇帝的迫害,然而由於他們具有強烈的堅定信心與熱情,不畏死亡而相繼殉道。不屈不撓的精神,使得基督教最後成為羅馬帝國的國教。然而,在當今的文明社會,不但殉道是沒必要,而且,主動的自殺殉道當被視為邪教行為。就吾人當前的時代來說,宗教信心與熱情仍是「宗教傳承」的重要環節,這種信心與熱情不是表現在殉道,而是表現於:奉獻、大公無私、負責、惻隱、慈悲、仁愛、感恩、不貪婪、不嫉妒、不自誇、不幸災樂禍、不奴顏卑躬屈膝等。
參、「宗教理念與宗教傳承」。信仰必以理念為基礎,因此,宗教層次的高低,是與其理念的深度與廣度有密切關係。對於這個環節,吾人分別從「初期藏傳佛教」有關漢地佛教與印度佛教的理念之爭、「初期的基督教」的護教工作及初期佛教理念之爭等為例。初期基督教會的「護教運動」,在一、二世紀之間提出《使徒信經》,四世紀的《尼西亞信經》、《亞他那修信經》,五世紀的《迦克墩信經》、十六世紀的《荷蘭改革宗教會信條》、十七世紀的《多特信經》(The Cannons of Dort)等。這些《信經》或出於護教,或起於調解紛爭的理念論述。此外,從護教運動、教父哲學,乃至經院哲學,期間長達千多年的歐洲哲學思維,對基督教的信仰提出詮釋與理論建構,形成了龐大的基督教哲學體系,才使基督教信仰成為西方文化的大支柱。
肆、「教派分裂與傳承」。教派分裂,是宗教傳承中無法避免的現象。吾人分別分析了猶太教、基督教、佛教、伊斯蘭教等四個教派分裂與傳承情形。佛教在釋迦涅槃後便開始分裂,基督教的分裂約始於四世紀,伊斯蘭在穆聖死後不久,也出現分裂。
綜合以上之闡述與分析,吾人在最後特別強調,在多樣性的的宗教傳承中,有兩個環節是特別重要的:
壹、宗教傳承的兩個重要環節
一、興學。
這裡所謂「興學」(學術研究),乃指教內加強理論之研究,包括哲學研究、對科學的認知、對其他宗教(特別是對世界古今各大宗教)的了解。在這種情形下,才能提升信仰的內涵與宗教之本質。
例如,古代印度佛教界也經常舉辦學術研討會,公元六四二年,戒日王主持了佛學辯論大會,請玄奘爲論主,有五印十八個國王、三千個大小乘佛教學者和外道兩千人參加。大乘佛教的興起,也是在於部派時期,各大寺廟之僧人,不斷撰寫新經典,這些經典其實表現了當時佛教界的新思維。這些製造新典今籍的寺廟,其實就是當時學術研究的中心。
二、行政組織
(一)教派的組織與其宗教傳承之間,也有著密切關係。組織鬆散的教派,自 然會出現意志散漫、資源與能量分散的情形,不但易於形成山頭林立,而且缺乏競爭的活力。
(二)例證:
1.目前台灣地區的道教,由於各擁廟宇自重,已流為神壇式的「民俗性宗教」。
2.佛教之顯宗,也各立山頭或道場,各依其「山主」,使顯教罕見原創性,信仰品質不易提升。藏傳密教從一開始便各有傳承,以寺為宗。
3.今天來台的藏傳密教,仍本其各自為政的宗派傳承,各自建立中心,因而降低了其競爭活力。
4.基督教中新教及新興教派,其情形也是如此。在這種情況下,形成了今天台灣社會中宗教的五花八門,導致一般人對宗教生活無所適從,甚至產生對宗教的不信任與戒心。
5.在各大宗教中,以羅馬教廷為中心的天主教會,其組織最為完善。但是,「組織完善」與「組織嚴密」不同,後者會因「組織嚴密」而易於成為封閉性的宗教。
貳、宗教傳承的相關思考
至於「宗教傳承」的問題,下列各項或可提供各位宗教家們作參考:
一、宗教傳承乃信仰的傳承:宗教傳承在本質上乃信仰的傳承。猶太教、基督教、佛教、藏傳佛教、伊斯蘭等,皆有其不同的信仰。不同的信仰乃宗教差異的本質。
二、信仰的傳承乃宗教理念的傳承:宗教信仰與宗教理念不可分,宗教理念的嚴謹性決定了宗教信仰的層級。理念型的宗教與民俗性宗教有所不同,後者只隨地方風俗而浮沉,無所謂傳承。
三、理念型的宗教傳承之複雜性:宗教傳承涉及相關宗教的本質、歷史社會的機緣、領導人的努力、教內的組織等複雜與多樣性的因素。
四、宗教傳承具發展性:宗教「傳承」必須包括宗教的發展,「傳承」不宜視作抱殘守缺,堅守教條。吾人必須把宗教視作人類文化的一個環節,而文化是必須具有發展性。即:宗教「傳承」也必須被視作發展性的,那是一種動態的歷程,而非靜態的實體,任何宗教的宗教史其實皆證明了這一點。因此,教內的興學,是推動宗教的原動力。
五、宗教傳承與哲學
(一)若宗教傳承中不懂哲學,則這種傳承必然缺乏理論的深度。佛教從立教及其後的演變,一直是「宗教即哲學,哲學即宗教」。基督教之所以能成為普世宗教,因為基督教有著博厚的神學,而其神學就是哲學。這些哲學從護教運動,經過教父哲學、經院哲學、乃至當代神學,期間長達二千多年的歐洲哲學思維,對基督教的信仰提出詮釋與建構,形成了龐大的基督教哲學或神學體系,才使基督教信仰成為西方文化的大支柱。
(二)以藏傳佛教來說,在「赤松德贊」時期,發生漢傳與印傳佛教之爭。漢地佛教以大乘和尚為主的一支被稱作「頓門巴」,而以印度僧人靜命為代表的印度佛教被稱作「漸門巴」。因此,印度佛教和漢地佛教的抗爭,被稱為漸門巴和頓門巴的抗爭。這次辯論斷斷續續進行了三年之久(自公元七九二至七九四年)。據藏文史籍記載,大乘和尚等人承認失敗,從此,西藏否定了漢地佛教頓門巴的教法,有關漢地佛教的經典、著作也被禁止了,漢地佛教僧人也被迫離開吐蕃。究其原因,印度僧人學習五明,而因明即其一。可見無論是在邏輯思維與理論廣度,當時的漢僧皆不及印僧。
(三)在古代印度,佛寺其實就是學術研究的中心。譬如,在玄奘遊歷印度時,影響他最大的是那爛陀寺。那爛陀寺當時是印度佛教界的最高學府,能容納一萬名學生和一千五百名教師。據稱其中通曉二十部經論者有一千餘人,通三十部者,約五百人。
六、宗教傳承需具有競爭性
一種宗教的傳承,又取決於其競爭活力。一種競爭活力強的宗教,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備健全的教派組織。
(二)信仰與生活實踐並重。
七、宗教傳承與宗教理念:一種宗教層次的高低,與其理念密不可分。以下各項 分析可供參考:
(一)從「主體自由」的意義上說,高層次的宗教強調能從「有限」而成就「無限」,而「無限」便是「絕對」。宗教宜以自由、無限與絕對作為人類精神價值的目標,讓人類一步一步地成就自己。
(二)強調人人平等觀 :「人人平等」乃人際之間相處的合理基礎,基本上意謂著每個人的價值從根源上來說是一樣的,每個人所享有的宗教權利、法律權利及其他基本人權皆相同。競爭活力強的宗教,必須從「人人平等」的理念出發,強調每個人藉著宗教生活皆有機會提昇其精神生活,同樣能成為尊貴的人。
(三)必須具備「普世性」:任何宗教的對象是人類整體,不分種族,不分膚色,不分貧富與性別。
(四)必須具備健全的倫理觀:由於道德倫理的行為是自發的和自我實踐的,故一般的道德說教罕能提供德行自發的「動因」(使人們自動自發地實踐善行的動力因)。「動因」就是行為動機的「機動力」,這種機動力可由宗教所提供。
(五)人間建設與靈性生活並重:競爭活力強的宗教必須不應是「捨離世界」,而要努力「經營人間」,要把「經營人間,改造世界」視為目的,而不只是達至彼岸的手段,從而肯定人間的意義。
(六)必須對「人生的歸宿」提供指南:人死後的情形如何?其靈體是否仍存在?死後的人是否仍有生命?或者說:人死後往哪裡去?對於這些問題,任何高層次的宗教皆要面對。
(七)必須是開放性而非封閉性:所謂「開放性的宗教」是指其教條或教義可隨時代的變遷或知識的增加而修正,而封閉性的宗教則與此相反,把教條視為永恆不變的真理,其結果必被失去競爭活力。
(八)包裝及行銷:宗教傳承雖然不宜過度以商品包裝及行銷方式作為手段,但是,適度的包裝及行銷是需要的。這種包裝當然不可有誇大不實之處,否則便是一種行騙行為。
(作者為東海大學哲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