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禮儀局部修正 異動事項概略說明

天人禮儀局部修正 異動事項概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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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光猛  2007-11-15 10:40

口述:蔡光猛 整理:黃敏書

  敬天侍天在天帝教是個很崇高的儀式,極院道務委員會在全國弘教會議與教職講習中,特別公布自八十一年以來,歷次修正,今年二月三日奉無形核定通過修訂,而於十月十五正式頒佈的「天人禮儀手冊規範篇修訂版」,供全教遵循。

  由於新修訂規範,篇幅較多,本刊僅介紹與同奮個人禮儀息息相關者,若各教院、堂道務人員可以解說或引導公眾儀式者,本刊則不贅述。

家庭天人親和室之設置:

  由於天人議定,家庭天人親和室已完成階段性任務,不再申設,因此本次核定規範篇不再列入「家庭天人親和室之設置」乙章。未來只受理申請行持廿字真言匾(軸)之設置,以落實「家為教本,一家一匾」之教政方策。

  不過,目前隨持天人親和匾軸仍保留接受申設。

用香規定:

  個人捻香改採心香。

寶殿(教壇)須知:

  1、手機、提包、飲水請勿攜入殿內。

  2、得攜入殿內之物品如新道袍及清理光殿新專用圍兜(含洗過之舊道袍及專用圍兜),廿字真言匾等,應以加光黃表紙或檀香薰淨後才可攜入。

  3、在聖幕前方退壇不得背向聖幕,在聖幕兩側則以面向殿門出入處行進。

  4、個人進殿已規定不論任何時間皆不必拈香,因此每天第一位入殿者亦不必拈香。

  5、本教教徒經正宗靜坐班訓練結業或正在接受該班訓練期間,得在教壇或平等堂靜坐。

  6、非本教教徒不得進入教壇,但可進入平等堂朝禮,唯不得從事朝禮以外之行為(如誦誥、誦經、靜坐)。

  7、在教壇或平等堂靜心靜坐,應符合左列條件之一:

   (1)本教皈宗同奮經靜心靜坐班訓練結業,取得證明者,在誦皇誥之後。

   (2)首席使者特准者。

   (3)凡參加靜心靜坐班,在訓練期間因課程需要,並有專人在旁輔導者。

  8、在集體儀式進行中入殿者應在排班位置後面行完朝聖禮─四跪八叩(非外殿則為三跪九叩),誦廿字真言三遍及寶殿誦(非外殿則免),然後才可進入排班位置,取消以往可於儀式結束後才補誦廿字真言及寶殿頌之規定。

教壇基本禮儀:

  1、插香時,香根不可全部沒入香灰內,以防香根延燒。

  2、三呼天人親和呼號之手勢:呼「教主」時,雙手捫心不動;呼「我願奮鬥」時,左手握拳(姆指向上成「自」字形狀,代表「我願奮鬥」之「我」)垂直向上振臂,然後恢復捫心狀態。握拳時,大姆指貼於食指,姆指指尖向上豎立而非平臥於食指。

  3、朝聖禮─為同奮第一次進入教壇時之第二個基本禮儀,其中第一個儀式原為「拈香」,新版規範已改為個人進殿不論任何時間皆不必拈香,因此第一個儀式改為「獻心香」。

  心香者,雙手捫心,面朝聖幕,肅立片刻,摒除雜念,心中虔誠致敬,猶如焚香供佛。獻心香後直接行跪叩禮。

  4、同日第二次以後進壇,僅行跪叩禮,不必誦廿字真言及寶殿誦。但僅為更換衣服、喝水、上洗手間等而暫時離殿再入殿者,得免行禮(跪叩禮)。

  5、退壇時在聖幕正前方退壇,不得背向聖幕,在聖幕兩側則以面向殿門出入處行進。

誦經禮儀:

  1、在教壇外恭誦各種經典,如環境不便依規定行叩首禮時,凡應行三跪九叩禮以上者,一律以三鞠躬禮代替;應行三跪九叩禮以下者,一律以一鞠躬禮代替。

  2、個人恭誦皇誥,每五十聲或一百聲迴向一次;亦可於結束時一次迴向(即不論聲數多少一次迴向)。

  3、非本教教徒不得持誦皇誥及天曹應元寶誥。

  4、集體恭誦皇誥─

  集體持誦中途離壇,須退至排班位置後行四跪八叩禮,再次入壇時,在排班位置後先行四跪八叩禮,進入排班位置續誦。如中途離壇,不擬再入壇續誦,則應先迴向,再行四跪八叩禮後退壇。

  每遍迴向文誦至最後一句,最後第五字時「引磬」一聲,同奮才開始叩首。

  5、天曹應元寶誥─

  個人恭誦:誦寶殿頌後先向監經大天尊行三跪九叩禮,但不必接誦廿字真言三遍,即可行啟經禮後自「開經玄宗咒」啟誦。

  6、天人親和北斗徵祥真經─

   (1)在教壇持誦本經,一律跪誦。但自斗姥誥起,立誦。

   (2)持誦本經之用香以降香(末)為主,但可以檀香或心香代之。

   (3)非教內同奮不得參加教壇內之持誦,非教內同奮參加教壇外大型法會經開導師當場口授「紫微星祈」者,可參加持誦。

  7、天人日誦廿字真經─

   (1)在祖先神位或靈堂誦念本經,不必行禮。但靈堂等處設有廿字真言匾時,仍應依規定行禮如儀。

   (2)誦畢本經如需特別迴向時,得加誦特別迴向文,加誦特別迴向文時,不論是否迴向活著的人消除冤孽、祈求身心健康或行事順遂者,應一律加誦冠辭「懇求坤元輔教首席承天智忠玄君慈悲接轉」。

   (3)在平等堂及天人親和所內,不得持誦天人日誦廿字真經。

巡天節恭迎、恭送聖駕須知:

  齋戒期間,自農曆十二月十八日子時(十七日下午十一時)起(至少應自廿二日子時起)迄聖駕返回金闕止。(按齋戒七天為原有傳統,近年因應現代社會同奮之人道因素已改為至少三天)。

  此外,停止巡天節期間,為黃表紙加光與陰陽水加持之規定。

皈宗:

  原天人禮儀手冊未規定皈宗年齡,新規範中規定,誕生滿三個月至十八歲未滿之童子,其父或母可請求為記名童子。滿十四歲至十八之童子,參加靜心靜坐班,可自願申請為記名童子。

  有意瞭解更多「天人禮儀」的同奮,可直接上天帝教網址—極院道務委員會進一步查詢。

  此外,道務委員會主任委員光猛樞機強調,各教院、堂如果有需要瞭解更多新修訂的天人禮儀規範,可主動與該委員會聯繫,他將義不容辭前往各教院、堂為同奮深入講解。

  

  聯絡人:蔡光猛樞機
  聯絡電話:049-2898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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