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命由我不由天 「第三神論」及其哲學義涵
劉正涵 2009-10-15 12:10
撰文:劉正涵(弘光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副教授)
照片:教訊檔案資料
編按:天帝教98年1月舉辦「第七屆天人實學研討會」,論及本教「第三神論」理念,諸多讀者致電期望深入瞭解,本社為從人願,特敦請鑽研此學有成之同奮、大德們,專題闡述。
綜觀涵靜老人李玉階(1900~1994)一生,從20歲初習靜坐,30歲皈依天德教門下,後於37歲歸隱華山修道8年,41歲完成《新宗教哲學思想體系》一書。來台後,以78歲高齡成立「中華民國宗教哲學研究社」大力推廣「中國正宗靜坐」,80歲復興天帝教受命為首任首席使者,弘揚天帝宇宙真道,直至94歲證道歸真,一生道緣甚深。
涵靜老人之傳道活動,可以「中華民國宗教哲學研究社」之成立為其分水嶺。之前乃積厚醞釀期;之後是建業闡揚期。
「中華民國宗教哲學研究社」於1978年成立時,涵靜老人有一重要講話,闡明立社宗旨:
我們的目標:使宗教哲學與科學研究相結合。就是要用科學方法來研究和整理宗教哲學,用宗教精神來溝通和促進科學發展,以期達成心物合一。
我們相信:由於追求真理,宣揚宗教,期求人類在物質生活與精神生活相結合中,使人類在物質生活上,脫出縱慾、玩物、暴亂與恐怖的末日。使人類在精神生活上,以人類的智慧,在最高的形而上領域中,與多度空間的超人類智慧的境界合一,而達成天道人道合德的天人合一。
我們追求:基本上可分為兩方面:在消極方面,是為宗教哲學與神學探尋科學的根據。例如「敬 上帝」、「信神」、「祭祖先」,究竟是根據什麼?又能達成些什麼?從而破除迷信,建立正信,從學術上創造宇宙的生命,而不是毀滅。
在積極方面,我門要為科學培養精神,以期科學不被誤用或濫用,從學術上增進人類的生活,而不是危害。
我們承諾:我們不褒貶任何宗教或宗派,亦無意建立新興的宗教。正如同我們對於各種科學的態度,一樣的客觀。我們在工作上,自然需用比較研究和綜合研究的方法;
在原則上和精神上,更要堅持客觀與正確的要求。
我們的最後理想,通過客觀的、正確的、系統的研究與探討,所獲致的結論,終將促進宗教大同、世界大同和天人大同,最後最高境界的實現。
●任職於弘光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副教授的劉正涵同奮
此一成立獻詞,可以說是涵靜老人基本思想立場與行動綱領的明白宣示,扼要可歸結為兩點:(一)促使宗教哲學與科學之結合,(二)追求宗教大同、世界大同與天人大同之最後最高境界之實現。這兩點標舉了天帝教的宗教理想。
然此基本思想立場與行動綱領,其實乃奠基於37年前,歸隱華山時,透過天人交通所完成的《新宗教哲學思想體系》一書。
《新宗教哲學思想體系》一書之思想要旨有三:
一、認識宇宙人生的新境界。
二、如何使人開拓生存競爭的思想領域。
三、共躋世界於和平大同之境。
要旨一,揭示了帝教人生的終極境界;要旨二,彰顯了帝教的生命奮鬥哲學,即「向自己奮鬥、向自然奮鬥、向天奮鬥」的三奮思想;要旨三,標舉了帝教的和平觀,即「世界大同、宗教大同、天人大同」的三同思想。
涵靜老人所高舉之「宇宙人生的新境界」,他稱之為「宇宙境界」,此為人生所能追求的最高境界,此境界以「天人合一」、「聖凡平等」為標的。
既有「宇宙境界」此一最高境界之追求,即突顯吾人生命有其超越性的終極關懷,此生命超越之道其最後最高的目標就在於達成「宇宙境界」的終極理想:以宇宙為家。
《新宗教哲學思想體系》一書的根本宗旨,即在於此:闡明宇宙人生之究竟。而闡明宇宙人生之究竟,終極而言,其目的是要安頓吾人生命之究竟,亦即了斷生死,徹底解決生死大事,也就是在 天帝宇宙真道中安身立命。
涵靜老人說:地球上自有人類以來,大家所關心而得不到究竟的問題,是生命的來源、生命的歸屬、生命的究竟為何?歸結起來就是生與死的問題。凡是生物都是必生必滅,這是宇宙造化的原理。有生有死,死而復生,是一個輪迴,一個究竟,所以生死是一件大事。而天帝教就是要告訴同奮生命究竟,生從哪裡來?死到哪裡去?
在《新宗教哲學思想體系》一書中,所呈現的是一種二元的宇宙生命觀:物質的自然觀與精神的人生觀。
而其理想則是,在物質生活的基礎上提昇精神生活。宇宙間構成物質的最終成分是「電子」,依其所負荷陰、陽「電子」數量之多寡而定其精粗大小之區別。
然在任何物質中,若僅有「電子」而無「和子」,即無生機,即不能成為生物。故「電子」僅能表示宇宙中一切自然現象中之一面,即係陰性的、靜態的、被動的、自然的、機械的、無生機的,宇宙間若僅有「電子」而無「和子」,就呈現最單純的自然現象(僅有光、氣與水),即動植礦物均無法產生。
宇宙間構成物質的另一種最終成分為「和子」,此種原素瀰漫於大空之間,在人體中即是道家之所謂「性靈」;佛家之所謂「阿賴耶識」;耶回二教之所謂「靈魂」;在動物中即是生命;在礦植物中即是生機。
換言之,「和子」即是代表宇宙一切現象中之屬於陽性的、主動的、自由的、自覺的原素。也就是此一陽性的、主動的、自由的、自覺的原素~「和子」,攸關生命之究竟問題,而為其思想之關鍵所在。
依《新宗教哲學思想體系》的宇宙生命觀,人的生命由「和子」(精神、性靈)與「電子」(物質、軀體)所構成。
死亡就是「和子」與「電子」之分離,人死(身體死亡)之後即成「和子」,隨即進入靈的境界(靈界)。
所謂「靈界」,即生物逝世後所進入之無形的境界也。人死之後進入靈界之「和子」又分兩種,一為「自由神」,另一為「自由和子」。
「自由和子」即生前沒有經過修煉之「和子」,此為一般所稱之「鬼」。因其生前不修,沾染太多陰電子,其體沉重,又不合在靈界生存之條件(無功德、無智能,因其不修之故),而淪為飄蕩無常之悲慘命運。
「自由神」則是生前有修之「和子」,因其有修而所沾染之陰電子較少,體質清輕活潑,得以在靈界之中自由飛旋而無所苦,命運大不相同。
修道的目的在了斷生死,也就是要在生前培養死後在靈界生存的條件,修行之基礎即在於「當其生前,即陽電勝於陰電。」生前若不修,死後已無能為力,注定輪迴之命運。
生前有修,死後成「自由神」者,死後仍得以繼續修持精進,上達更高之境界。這就涉及涵靜老人所主張的「第三神論」思想,這是其探究宇宙人生新境界的一個重要結論。
涵靜老人是以人類對神權之認識,作為其神論的依準,而有「第一神論」、「第二神論」與「第三神論」的說法。
何謂「第一神論」?
古代民智未開,科學尚未發達,人類對於各種變化莫測之自然現象,凡無以名之者,皆謂神力之所使。故神權之第一時代,即為神權至高無上之時代,舉凡日月星辰、山河大地、動植礦物之現象,無不認為神靈之創造與表現。
何謂「第二神論」?
此後民智漸開,哲學發達,乃有第二神論之認識。所謂第二神論者,即神為人類之救贖,其威權至高無上,凡人之功罪皆可由神之喜怒而獲得善惡之報償,上干天怒,則災難迭至;上得天心,則大罪可赦。
在「第一神論」與「第二神論」論述的基礎上,進而論及「第三神論」,其言曰:
凡第一神論及第二神論,其主要之點咸謂神權萬能,前者認為神為獨裁而不容置辯,後者則神為人類之救世主;前者之神如暴君,後者之神如慈父,要之皆為一種「唯神論」。至第三神論,則信神權之極限不過可為自然與物質間之一種媒介,神乃是執行 上帝旨意之天使,不獨不能創造自然,即神之本身,亦受自然律之支配,惟具有方法足以避免之而已。
涵靜老人更明白指出:「第三神論者,謂神權之第三時代也,亦現在科學所見之神權的現象也。」進而並總結三種神論而特別強調:「第一神論為創造之神,第二神論為救贖之神,第三神論為媒介之神(媒自然介物質),唯有第三神論之性質始為神之真象,其他皆幻想也。」
依上所述,「第三神論」中所謂的「神」,既非創造之神,亦非救贖之神,其權限只是作為自然與物質間的一種媒介,也只是執行 上帝旨意的天使,故又稱為「神媒」,或即稱之為「神佛」。
如上所言,神也就不是一般所知解的高高在上,擁有絕對權威的 上帝,而是人可以達到的一種生命境界~「神的境界」。
總而言之,「第三神論」所謂的神,「是人類修證而成,是在世追循 上帝所管轄之自然律者。」如此說來,神也是人,就源起而言,人、神之間並無根本上的不同。
所不同的是,神是一個修行有成就的人,因而乃稱之為「神」,而不再稱之為「人」。
涵靜老人總結此義言:
蓋神之與人既為同一之電源所形成,則除有程度上之差別外,自無根本上之不同。若無根本上之不同,則自然同等。
人類所以不及神者,智慧之不及,修養之不及,非根本之不及也。故佛曰:「眾生皆有佛性。」本書則曰:「聖凡同源 凡聖同基 其基其源 在於旋和 把握旋和 向天奮鬥 苦煉艱磨 超凡入聖」。神者人也。人為靈之基,聖乃人修成。神聖無足畏懼,仙佛原非尊高,盡憑凡軀自我培養磨煉奮鬥超創而成,故曰:「聖凡平等!」
此「神者人也」的「聖凡平等」之義,乃先生探究宇宙人生新境界的另一個重要結論。顯見「神」是人可以修證的生命境界,有為者亦若是。
所謂「神的境界」乃人們超凡入聖的修行道果。此義的最後結論是:「所謂神佛也者,亦不過比較人類具有更高之經驗智慧及能力,而具有更多之方法及技術以超制大自然律之性靈耳。」而「神媒之所以能具有超制自然律之功能,亦無非生前修持所得之結果而已。」
進一步細究「第三神論」中所言之「神」,其內涵實有廣狹二義。
「狹義之神」指的是所謂的「自由神」,這是生前修行至某種程度的和子。
至於「廣義之神」,則在「狹義之神」的基礎上,包含更廣,乃形成一有層次的逐級不同之「神的境界」。
《新境界》一書言:
此宇宙之間,一切均受自然律之支配,即生命亦不能逍遙於「道法自然」之外。然生命者,「和子」也,亦性靈也。「和子」與性靈之非屬虛無飄渺之氣體,而亦為一種高級化學元素之組合。「和子」既能保持其知覺及智慧,則「和子」之生命自有其繼續發展之能力,甚至於足以凌駕自然律之支配而逍遙於其拘束之外。此種具有自我奮鬥能力之「和子」,即為「神」。神者,具有不受自然律支配能力之高級和子之總稱也,其奮鬥之方式及成效,亦有其不同之等級,皆依其自我奮鬥之程度而達到之。要之,凡能免除其「電子」之拘束而達到高級真陽(係屬鐳性)之境界者,即具有最大之能力;反之,即為依次遞減其「電子」量之電體的神類。
「廣義之神」即是指「具有自我奮鬥能力之和子」,這包含「狹義之神」的自由神在內。
這些具有自我奮鬥能力之「和子」,依其奮鬥之方式及成效而形成不同等級電體之「神的境界」。
此神級由低到高分別為:自由神(陰陽電各半)→天君(陽電較多)→聖(玄電-陽電更多)→天尊(正陽-陽電最多)→仙/菩薩(氣陽-同佛)→佛(真陽-鐳質較少)。
這些層級不同、能力各異的諸多「神的境界」,皆可由人修行而逐級淬煉提昇達成,它們都是「心靈與物質蛻變之現象」,雖說愈高的境界愈不易達成,然皆為「人類努力向善之結果所造成」,是故離惡向善之道德修養於修行至關重要。
至於,修證成神的方法,涵靜老人指出不外三種:
一、立功德於世,逝後即為自由神。
二、增加親力,引來其所親近之神佛的和力,而得昇至較高之境界。
三、鍛煉精神,以求自力達到適應其逝後之新的自然環境之理想,而依其修持力之大小,逝後進入不同之境界。
修證之基本至少在求死後得成「自由神」,蓋所謂高級之神佛,亦不過是較人類具有更高之智慧能力,而具有更多之方法,以超制大自然之性靈。
「自由神」乃初具這種能力,而具備死後於靈界生存之條件,「自由和子」則無此能力,故無超脫之可能。
是故,生前必須修行,(一)有功德於世者,(二)有貢獻於人類社會者,(三)忠孝節義者,(四)具有智慧之善良者,死後方得成為「自由神」。進而依其願力繼續修持,而上達更高境界。
「第三神論」思想標舉人類生命超越的奮鬥進取之道,彰顯道教傳統「我命由我不由天」之「造命」的積極精神。
涵靜老人總結此義有言:故人生之究竟,即為自我創造與奮鬥。
人不能糊裏糊塗、不明不白地過其渾渾噩噩之一生,自當有奮發向上之境界提升,不但一己得以了斷生死究竟大事,更因其能力大增而可濟世救人普渡眾生,此實乃宇宙間人己兩利之美善大事。
人生之境界皆為自我創造與奮鬥之道果,此乃個人靈魂之自救,而非 上帝恩典之救贖。
成就「第三神」,除個人靈魂之自救了斷生死外,因其具有更高能力,並能參贊天地化育,參與 上帝調節宇宙和諧運作之生生不息,此更彰顯人類存在的崇高價值,這是一種積極向上提升的奮鬥人生觀。此即「第三神論」所突顯的核心精神。
「第三神論」之義,依上所解,故賦詩頌曰:
玄門究義尋妙理,道海探珠覓本體;
我命由我不由天,參贊天帝造化機。
註:
1.天德教為民國初年的一個道派,創教教主為蕭昌明(1892-1942),早年隨雲龍至聖歸隱於湘西深山修煉,得道後下山於湘鄂一帶傳道,承雲龍至聖技法以濟世,主張融合儒、道、佛、耶、回五教精義,倡宗教大同之精神,創廿字真言以濟世化人。廿字真言為:「忠、恕、廉、明、德、正、義、信、忍、公、博、孝、仁、慈、覺、節、儉、真、禮、和」,此為天德教之基本教義亦為信眾之人生守則。
2.涵靜老人李玉階先生之詳細生平事蹟,請參見劉文星,《李玉階先生年譜長編》,帝教出版社,2001。
3.〈迎接宗教哲學與科學相結合的時代-為中華民國宗教哲學研究社成立獻詞〉,收於《天聲人語-涵靜文存》,中華民國宗教哲學研究社出版,1987,頁317。
4.此書完成於歸隱華山修道之時,最早於民國三十三年在西安出版發行,來台後於民國五十年易名《新境界》在台北市再版發行,民國六十九年天帝教成立後被奉為該教教義。
5.《新境界》〈緒論〉,帝教出版社,2000三版三刷,頁8。
6.同上書,頁4。
7.《涵靜老人言論集》(一),帝教出版社,2005,頁231。天帝教信眾彼此之間互稱「同奮」,義指在修道上共同奮鬥:向自己奮鬥、向自然奮鬥、向天奮鬥。
8.《新境界》〈第一章宇宙之本體〉,頁13-15。
9.同上,頁15-16。
10.《新境界》,頁69。
11.同上,頁72。此說可以說是傳統陰盡陽純之「陽神觀」的當代表式。
12.同上,頁100。
13.同上,頁100-101。
14.同上,頁101。
15.同上,頁100。
16.同上,頁102。
17.《新境界》〈緒論〉:「上帝為維持宇宙自然律之最高執行者,具有無窮盡之能量,施予各太陽系熱能與光,藉之維繫全宇宙和子-性靈之生生不息。………在此自然界生化不息,精神物質同樣不滅之循環過程中, 上帝於自然與物質間自有運用媒介自然與物質之權威,並指揮逐級神媒施用「壓」「挾」之神能力」………………此神媒者,即本書所述之第三神論也。」(頁6-7)文中所述「逐級神媒」之言,乃第三神論之重要義涵,應予特別留意,後文詳述。
18.《新境界》〈第五章第三節神的權威〉:「上帝者,全宇宙間性靈之主宰,為調和自然律之最高執行者。神佛者,執行 上帝旨意之天使也。神佛根據天理,運用自然之條件,而為人類及天地間之媒介。」(頁90)
19.同上書,頁3。
20.同上,頁102。
21.《新境界》〈第六章第一節聖凡平等之意義〉,頁103-104。
22.《新境界》〈第五章第一節靈的境界〉,頁73。
23.《新境界》〈第五章第四節精神之鍛鍊〉,頁99-100。
24.人的生命由「和子」與「電子」所構成。死亡就是「和子」與「電子」之分離,人死(身體死亡)之後即成「和」子,隨即進入靈的境界(靈界)。人死之後進入靈界之「和子」又分兩種,一為自由神,另一為自由和子。自由和子即生前沒有經過修煉之「和子」,此為一般所稱之「鬼」。因其生前不修,沾染太多因電子,其體沉重,又不合在靈界生存之條件(無功德、無智能),而淪為飄蕩無常之悲慘命運。自由神則是生前有修之「和子」,因其有修而所沾染之陰電子較少,體質清輕活潑,得在靈界之中自由飛旋而無所苦,命運大不相同。「普通所謂神者,即此種自由自在之『自由神』是也。」(《新境界》,頁72)生前有修,死後方得成為自由神,不外四大標準:(一)生前有功德於世者,(二)生前有貢獻於人類社會者,(三)忠孝節義者,(四)具有智慧之善良者。(《新境界》,頁72)
25.《新境界》〈第四章生命之究竟〉,頁57。
26.此是以神之等級而論,若是和子之等級則為:普通和子(少陽-只有少數陽電)→自由神→天君→聖→天尊→仙∕菩薩→佛→上帝(炁陽-純鐳質之陽電)。然普通和子陰電太重不足以稱為神,而 上帝乃「最後之神」,非人所能修煉而成,故二者不在神級之列。
27.《新境界》,頁78。
28.同上。
29.同上,頁84。親和力即一般所謂之感應。有感斯應,其要在誠,即所謂「誠則靈」是也。
30.《新境界》〈第四章生命之究竟〉,頁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