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第8屆極院各委員會教職人員4月30日總辭與注意事項

極院於106年3月13日發出第8屆極院各委員會教職人員任期總辭之公告,規定該屆教職人員於106年4月30日辦理總辭。同時,極院提出各委員會教職人員任期制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如下:

壹、總 辭

極院各委員會教職人員總辭依下列程序辦理:

一、總辭核定:首席使者。

二、彙辦單位:極院內執本部(內務室)

三、總辭人員:極院第8屆各委員會(青年團體指導委員會、傳播出版委員會、教史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資訊委員會與人事評議委員會、弘教經費籌募與節用委員會)之現任教職人員(以下簡稱教職人員):

(一)主任委員

(二)副主任委員

(三)委員

(四)執行祕書

(五)祕書

四、原任教職人員之總辭,自極院各委員會開始新任教職人員層報後,進行作業。

原任教職人員雖提出總辭,但仍請負責原受任工作至移交給新任教職人員時止。

五、總辭日期:106年4月30日。

六、工作細則:

(一)106年4月1日張貼原任極院各委員會教職人員總辭公告。

(二)刊登原任極院各委員會教職人員總辭公告於《教訊》。

(三)寄發原任極院各委員會教職人員感謝函。

貳、擬任與晉用

擬任教職人員任用原則與晉用資格、條件:

一、擬任教職人員之原則如下:

(一)以1人1職為原則,必要時經首使者特任兼職。

(二)下列人員於規定人數範圍之內,依實際需要而定:

1、主任委員1人

2、副主任委員1至5人

3、委員21人

(如有特殊情形,轉請首席使者核定,但人數至多不超過55位。)

4、執行祕書1人

5、祕書1至5人

二、擬任教職人員之晉用資格、條件如下:

(一)積極資格:

1、主任委員:首席使者特任。

2、副主任委員:

●首席使者特別指派。

●主任委員選任,首席使者核定。

3、委員:

●具傳教使者以上資格。

●具特殊專業專長經主任委員薦舉。

●曾任諮詢委員或研究發展委員者。

4、執行祕書:

●具傳道使者以上資格。

●具特殊專業專長經主任委員薦舉。

5、祕書:

●具傳教使者以上資格。

●具特殊專業專長經主任委員薦舉。

(二)德行條件:

1、忠心信奉天帝教,忠侍 上帝,尊重道統、法統。

2、忠於上級,忠心盡力,為教服務,犧牲奉獻。

3、忠於職守,服從調派任務,不懼任何艱辛。

4、愛護同奮,團結同奮,遵守教內倫理,建設教內倫理。

5、不出穢言,不出妄語。言必忠信,行必篤敬。

6、不說是非,明辨是非,導正是非,不生是非。

7、不涉非正當男女私情。

8、向無違犯教律(三規四戒),向無敗德毀道行為。

參、層報與審核

擬任教職人員之層報流程如下:

一、首席使者核定遴聘各委員會主任委員及部分副主任委員名單,由內執本部(內務室)彙辦。

二、由主任委員擬定推薦之教職人員名冊:

(一)副主任委員。

(二)委員。

(三)執行祕書、祕書。

第(一)項教職人員於106年3月31日前,辦理完成送極院內執本部(內務室)彙辦,敬陳首席使者核定公佈。

第(二)、(三)項教職人員於106年4月15日前,辦理完成送極院內執本部(內務室)彙辦,敬陳首席使者核定公佈。

肆、發佈與宣誓

一、極院各委員會教職人員之發佈人事通報,統由極院內執本部(內務)辦理。均自106年5月1日起生效,任期:自106年5月1日起至109年4月30日止,為期3年。

二、極院各委員會之教職人員,於106年4月30日(星期日)於參機正殿(鐳力阿道場)舉行教職人員宣誓就職典禮,本項典禮恭請首席使者或指派代表監誓暨嘉勉。

三、因故未能於規定之日宣誓就職者,各委員會應另補行宣誓。

補宣誓,應在第一次宣誓完成後30天內舉行,日期、地點由極院各委員會自行決定。

四、教職宣誓就職典禮儀式,依天帝教《天人禮儀手冊》第2篇〈儀式篇〉~第7章,規定辦理;宣誓文由極院內執本部(內務室)統一製作。

伍、移交儀式

一、新、舊任之教職人員應於宣誓就職日當天,或其後7天內辦理移交儀式。

二、移交儀式:

(一)儀式簡單隆重。

(二)移交時,由主任委員主持解說各教職之工作內容。

新任教職人員接受首席使者與主任委員之責成,共同維繫全般事務之有效運作。

第8屆極院各委員會教職人員任期,自103年5月1日起至106年4月30日止;這項人事作業依例進行,秉持《教綱》精神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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