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精神標誌將永懸教壇 紅心教徽作為本教形象表徵
1994-06-25 09:45
金闕於五月十九日公布三界十方週知
(本刊訊)為利於國際宏教,適應世界宗教潮流,本教自公元一九九四年民國八十三年五月十日起,所有一切弘教文宣、廣告,必須使用本教有關標誌時,一律加以調整改用天帝教中心思想標誌—「紅心教徽」,為天帝教宗教形象表徵,天帝教精神標誌為本教教壇神聖標誌,最高精神表徵,永懸教壇。原已使用精神標誌印製之弘教文宣廣告品,仍可酌情繼續延用。
根據教綱附件上明文規定,本教之精神標誌為天帝教最高精神表徵,且為教壇神聖標誌,長懸於各教院傳佈真道及教徒修持之教壇聖地,充份啟示大自然法輪常轉、自強不息、均衡、安定、和諧之帝教精神,與無形應化有形、有形配合無形之天人合一圓滿境界,但由於本旋和系精神標誌之圖形,極可能招致猶太民族或反納粹之個人、團體或民族強烈反彈及誤會,經無始古佛及首席正法文略導師等上聖高真緊急會議于五月五日聖訓指示,為使本教能適應全世界各種不同膚色、種族、國家、區域等人民宗教信仰,並有鑑於民族共和、宗教大同之理念,本教所有國際弘教宣傳廣告及文宣資料,均應暫時避免使用「精神標誌」,改用在精神內涵同出一源,源於 無生聖母暨 上帝的紅心教旗圖案(全部聖訓已刊登上期教訊)。
本案再經五月十四日第二次樞機使者全體會議,依據教綱第四條「教旗」精神,暨教綱第二、三附件教旗與教徽之說明,當中明定紅心—天帝教中心思想標誌為本教教徽,教旗是以教徽常存中心,永垂萬禩,並隨帝教普化全球,宏揚於世界。這篆書紅心,為赤子之心,亦為天心之仁,光芒普射,朗照全球,並在天人大同、世界大同、宗教大同的原則下,環繞天心為教奮鬥,與本教所欲闡揚的目標相同,因此決議自首席師尊核定日(五月十日)起,今後本教在國內國際一切弘教文宣、廣告,均以「紅心教徽」為天帝教之宗教形象表徵,「精神標誌」則為教壇神聖之標誌,永懸教壇。
本決議文已經金闕會議核備,並蒙 無生聖宮示准,於五月十九日公佈三界十方週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