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親和真經》詮解(十五)

《天人親和真經》詮解(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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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敏接  2026-07-15 10:25

  《天人親和真經》被譽為天帝教所有經典的核心基石,亦是其中最為深奧難解的一部經典。為深入闡釋其奧義,本社特邀天人親和院桑敏接傳訊使者,以逐字逐句講解的方式,引領讀者探究經文所蘊含的先天本義,並進一步補充天帝教教義《新境界》中「天人親和」章節的內涵。

(三)從另一角度來看:

  如以先天角度觀之,事實上無所謂「階段性」與「連續性」的嚴格分界,但為配合描述如此龐大之整體性精神世界。因此,只能藉文字之一般性描述,舉出其中重要因素表達二者間的差異性。其定義如下:

  1、連續性:主要在表現出性靈和子於精神世界中,生生不息之連貫性活動狀況。其大體歸類如下:

  (1)指每一個性靈和子,於累世中所學習之整體性過程而言。

  (2)指原始狀態下,由胚胎芻型所幻化於各次元空間而成之性靈和子,而在各該次元空間中履行「意識幻化」及「學習經驗」之整體性過程而言。

  (3)指原始狀態下,同一炁統另外幻化而成之分靈和子(屬近親之靈族)及與該性靈和子的原始炁統(靈系)相類似之旁系炁緣(屬遠親之靈族),所具有之整體性過程而言。如以平面簡圖示之,約略為(註:此圖僅為前述說明之參考圖):

 ●圖(略)

  統而言之,當一個生命個體於無生聖宮之胚胎芻型時期,凡是經由金闕鐳都之能量充填後,自然即可再歷經一連續性之「先天引合力作用」,使得各個「胚胎芻型」皆有能力自由活潑地與異質之胚胎芻型,產生「交合配對」的化合反應。

  至此,由於每一個性靈和子,因自身已同時具足了「陰」、「陽」之功能與特性(註:靈質極高與物性較重之和子經先天引合力作用後,有可能以純陰或純陽狀態存在各次元空間)。故已有能力依其意識配合能量,如願力或念力之幻化方式,獲得分化投射於各次元空間的特殊能力。換言之,若以整體性生命觀之,雖然各個生命個體,皆有著能階及資質上的些許差異,但仍有其共同之處:即每一個身處於物質世間之「和子」,感覺上雖為單純地與電子體配合之單一「和子」。

  然以和子之「連續性」過程或其「整體性」組織而言,其實該凡軀和子於無形次元空間中,皆有著龐大之「靈系」(指該和子之炁統)及「靈族」(指和子之支脈或炁緣)與之對應。其目的,不但可以輔助凡軀和子於此生在學習上,不致受後天因素之極大影響,而無法充分發揮凡軀和子應吸收之學習目標外,亦能挽救一時間陷於困頓的凡軀和子,尚能保持著不致被電子體盲動現象影響,而失去該和子應有之主導權。

  2、階段性:主要在表現出性靈和子於精神世界中,以每一世作為段落性活動狀況。其大體歸納如下:

  (1)指具有凡軀之和子,於物質世界中一世的學習片段而言。

  (2)指處原始狀態下,所幻化而成之各性靈和子,所對應於各次元空間中之個體和子,在一世中的學習片段而言。

  (3)指分靈和子與靈族中,所對應於各個次元空間之個體和子,在一世中的學習片段而言。

  簡而言之,當一生命個體自無生聖宮落入物質世間的凡軀和子時,其間除「先天願力」及「特殊使命」之外,大部分之性靈和子皆難逃因緣業力的作用,終究沉淪顛倒於永無止息的轉世輪迴裏。由於此部分之經驗學習均藏於X原素內。(《天人文化聖訓輯錄》頁72-77)

(四)以教義——生命偶然論、生命因果論來看:(教義《新境界》頁56-59)

  1、生命偶然論:

  基上所論,此宇宙之中便為無量數之和子與電子所湊成之世界。電子由於同引律之支配而結成物質,成為陰靜之電體;和子則飄遊於宇宙之空間而受異引律之支配,出入於物質之中,生生死死,永無已時,蓋一切皆受電學上之引力支配故也。是以和子之命運實屬悲慘,了無自擇之力,當其飄渺於地面之時,隨時隨地均有陷阱,可謂荊棘遍地,偶一不慎,即被吸入,一經吸入,即非俟該物毀滅期至,不能脫離。是以礦物中之和子可以被嬰兒吸入,而人類之和子有時亦可以被動植礦物吸入。

  試思以人類之和子一旦如被吸入低級電子成分所湊成之石塊或草木之中,則其感覺當如何?誠可謂不寒而慄矣!蓋自有天地以來,所有一切高山森林中被拘禁之和子,即佛說所謂無間地獄也,非俟天然淘汰,山崩石爛之時,當永無出期。幸而為人,亦不過曇花一現而已。

  此論何論?曰生命之偶然論也,自然律之輪迴論也,亦諸行無常之悲觀論也。人生之究竟果若如是,則生命之價值亦可謂了無意義矣。故又必有下說以補充說明之,始足以見生命之真相也。

  2、生命因果論:

  此宇宙之間,一切均受自然律之支配,即生命亦不能逍遙於「道法自然」之外,固已明言之矣。然生命者,和子也,亦性靈也。和子與性靈之非屬虛無飄渺之氣體,而亦為一種高級化學原素之組合,亦經論及之矣。和子既能保持其知覺及智慧,則和子之生命自有其繼續發展之能力,甚至於足以凌駕自然律之支配而逍遙於其拘束之外。此種具有自我奮鬥能力之和子,即為「神」。

  神者,具有不受自然律支配能力之高級和子之總稱也,其奮鬥之方法及成效,亦有其不同之等級,皆依其自我奮鬥之程度而達到之。要之,凡能免除其電子之拘束而達到高級真陽(係屬鐳性)之境界者,即具有最大之能力。

  反之,即為依次遞減其電子量之電體的神類。故佛說此三千大千世界中有欲界、色界及無色界三界。所謂「色」即電子也。電子為物質之根源,電子量越多,便越凝聚而下沉;電子量越少,便越清輕而上升,又加以鐳質之作用以增強之,故能超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亦能隨心所欲來去自如,所謂「如來」是也。至於 上帝,則為具有最精華之純鐳質,不但能以鐳力驅使一切現象,並能賦予生物之性靈。

  夫 上帝者,全宇宙性靈之主宰也,具備大威神力,對於宇宙規律之調和則是超乎一般物理與電子科學之外(詳後),惟人類未能目睹之耳。 上帝既具有主宰全宇宙間性靈之能力,則無形之中自亦有其法度,有其律令,而一切和子之輪迴超脫亦均有其因果與自然兩元之配合關係。

  生命之來源皆是得自 宇宙主宰之賦予,有偶然的,亦有因果的。因果的為主動的;偶然的為被動的。主動的具有運用自然律之條件而達其目的之能力;被動者則唯有接受自然律之支配而輪迴不已。

  至於和子之如何始得以超出自然律之威脅,則操在人生之中,而不在人生之外也。若求死後再為補救則已遲矣。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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