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文化老根在台灣?!(一)
教訊雜誌社社長/高緒業 2003-08-01 09:40
─從民族、文化的意義探討中華文化的特質
師尊是一個先知先覺者,生時為聖,證道後為神。
他老人家生前曾說:「中華文化的老根在台灣」,
老根指的是什麼?在台灣那裡?
我們怎樣才能保持台灣這一方淨土?
我們同奮體認師尊真意之後,
又將怎樣去維護、推廣、發揚?
本人將分為道德、政治、科學、宗教四方面探討,
一般常識先述,再以師語為經,以鄙意為緯,
求能探得師尊本心,以解同奮之惑。
一、中華文化老根在台灣
天帝教為什麼今天在台灣復興呢?因為第一、上帝真道的顯現,就是中華文化儒家的中心思想。第二、中華文化的老根在台灣。第三、上天有好生之德,在整個地球毀滅之前,希望保存一方淨土,建立教基貫通天心人心,可以延續人類的生命。今天, 上帝選擇了台灣,就如同三千多年前揀選了以色列人一樣,所以我們要堅信,我們一定可以復國,三民主義一定可以統一中國。(本師世尊於民國七十三年三月二日談〈宗教的時代使命〉)
二、保留一方淨土,拯救善良種子,以維真道不墜:
今天整個世界已經到了存亡絕續,瀕臨毀滅危機邊緣的關鍵時刻,過去五教聖人,幾千年來,在地球上行仁植善、救世救人,都無法挽救如今所面臨的核子災劫。仁慈的 上帝不忍善良與罪惡玉石俱焚,所以選擇中華文化的老根所在地台灣,闢留一方淨土,以拯救及保留世界上的善良種子,以維真道教統於不墜。(本師世尊七十二年十二月十八日於天極行宮講話─〈擇善固執為中華文化奮鬥〉)
師尊為什麼要這樣說,是有緣由的,在大陸經過中共的「文化大革命」之後,中華文化已摧毀殆盡。 上帝垂憐,中華文化的老根,仍在復興基地台灣穩固保存,這是不幸中的大幸。
文化大革命摧毀了中華文化
長達十年的大陸文化大革命(一九六六年五月至一九七六年),是中國歷史上空前的大浩劫,其破壞性之強、影響性之大、後遺症之深,史無前例。實際上是共產黨內部的奪權鬥爭。但在「破四舊立四新」目標下:成為要砸爛一切「舊思想、舊文化、舊風俗、舊習慣」,不久並以「批孔揚秦」為主旨。那不是摧毀中華文化是什麼?而打先鋒的都是無知的青年(大、中學生),稱為紅衛兵。他們進京串聯,北上、南下,東征、西進,一九六六年八月,上百萬代表,曾在天安門參加了遊行隊伍,成功的成就了毛澤東的造神運動。但在「向舊世界宣戰」的號召下,全國各級學校全部停課,紅衛兵在全國全面展開摧毀中華文化行動,徹底破壞文化古蹟、寺院廟堂,批鬥地主富商、知識分子,他們的作為極盡污辱打擊,甚至抄家殺人,使人人自危。整個大陸,教育癱瘓,政治混亂,經濟衰退,秩序蕩然。在此期間中共的國家主席劉少奇被鬥爭慘死,被指定為毛澤東接班人的林彪,也因在逃亡時飛機墜毀蘇聯邊境殞命。後來由鄧小平(劉少奇時的副主席)復出,收拾殘局。
師尊一貫愛護中華文化,服膺 天帝真道,希望世人奉行,邁向精神的重建,道德的重整。對大陸這一段慘絕人寰的歷史浩劫,能不怵目驚心,傷痛無已。所幸 上帝仁慈,闢留一方淨土,中華文化老根仍在台灣。師尊所語不多,但語重心長,悲憤無己。有加以引申闡揚之必要。
構成民族的因素
中華民國是由中華民族構成,世界上民族國家的成立,只有兩百年歷史;但中華民族已有五千年歷史。民族是自然力造成(國父說是王道)。自然力包括血統、生活、語言、宗教、風俗習慣,後四者都是文化的一部分。所以民族就是由具有共同血統、共同文化和共同民族意識和感情的一群人組成的。
民族是人群基於共同生活,順乎自然趨勢,逐漸發展而成的。詳細的說,就是人群經過長時間(歷史因素)共同生活在一起(地理因素),因血統的融合與文化的交流(生活、語言、宗教、風俗習慣等自然因素);逐漸發生民族感情和自別於外族的民族意識(精神因素),民族於是形成。
茲將構成民族的因素具體分析如下:
一、客觀因素─民族特性─表現於民族外形者
(一)血統─血統由於遺傳,有共同祖先的人,必定有共同血統。血統相同的人,自然容易發生感情而結合在一起,成為一族。人類之由家族、宗族而種族(民族),乃由血統關係使然。不同種族可由通婚而融合為一。
(二)生活─生活是指謀生的方法,游牧、農業、工業等。相同的謀生方法往往形成相同的習俗和文化。由於環境的變遷與時代的進步,生活也是可以改變的。
(三)語言─語言包括文字,語言為聲,文字為形,是人與人之間溝通思想、傳遞文化、交流感情的工具。共同的語言易於使文化趨於一致,使人與人間引起親切一體的感情。民族間的同化往往從語言開始。語言文字都是可變的,每個民族應以統一語文為追求目標。
(四)宗教─宗教在古代為文化的主要因素。宗教信仰相同的人,文化自然也相近,因而結合成一個民族。如猶太民族、阿拉伯民族。由於宗教具有強烈的排他性,因此往往發生信仰不同宗教的民族間的衝突。
(五)風俗習慣─風俗習慣是最有悠久歷史,為大眾所遵循的日常行為。如食、衣、住、行的方式及婚喪祭祀與社交禮節等,是文化中最普遍而深入的一部份,是左右民族性質和打成民族情感的基礎,有助於民族的特異群性的形成。但也不是不能改變;移風易俗,可以使社會更加進步。
上列五種自然因素,實際可歸納為血緣與文化兩種。血緣即指血統,文化即指生活、語言、宗教和風俗習慣。血緣是以人類遺傳特徵為依據,屬生物學、遺傳學範圍。文化是以文化特質為根據,屬社會學、文化學的領域。
在上列五個因素中,只要具備其中任何一種力量,都可形成民族。具備共同因素愈多,其形成的力量愈大,形成的速度也愈快,民族的團結也愈鞏固。
二、主觀因素─民族意識─蘊藏於民族內心者
所謂民族意識就是民族的構成份子,在主觀上感覺自己民族與別的民族不同,以及自己和自己的民族有「利害與共」的觀念,而蘊藏於內心者。民族意識不只是形成民族的條件,而且是維護民族生存,發揚民族文化,促進民族發展,達成民族強盛的主要力量。
中山先生說國家是武力(霸道)造成的。歷史上有許多由一個民族征服了許多民族組成一個大帝國。大致說來民族與國家組合有三類:
(一)一個國家內部只有一個民族,就是民族國家,二百年來成為世界發展的新趨勢,尤其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發展迅速。
(二)一個國家內部有幾個民族。1、各族是平等的。一如美國,國家成為民族的大熔爐,逐漸凝聚而成新的民族。2、國內強大的民族壓迫少數民族或弱小民族。如第一次世界大戰前之德國、奧匈帝國、俄國、土耳其四大帝國,國內常發生民族衝突問題。
(三)一個民族分佈幾個國家。1、在國中居主要地位的,有聯合成民族國家的可能。2、在國中居次要地位的,有被同化消滅的危險。
中華民族的特質
在中國的領域內,各宗族之語言、生活、風俗習慣及宗教信仰,雖然不盡相同,但是基於地理的環境、經濟的組織、國防的需要與共同的命運,中華民族早已構成一個整體。這是歷史上顯明的事實,而且中華民族具有下列四項特質:
一、自然成長─中華民族是多數宗族融合而成。但其融合的動力,是文化而不是武力;融合的方法,是扶持而不是征服。在自然成長過程中,由於共禦外侮而保障其生存,集中力量而締造其國家。因其宗支不斷融合,而其人口亦逐漸繁殖,乃至於強大。
二、包容力廣─中華民族,對於異族抵抗其武力,而不施以武力;吸收其文化,而廣被以文化,所以能包含許多極複雜的種族,在政治文化和血統各方面,都能融為一體而無法區分。
三、文化悠久博大─中華民族立國於東亞大陸,達五千餘年。八德四維的道德思想,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政治主張。忠恕之道及世界大同之理想,為全人類精神文明的最大貢獻。在物質文明方面:絲織品、造紙、活字版、指南針、火藥等發明,為人類做了大貢獻;即以最近而言,電腦與生化科學都已迎頭趕上世界。
四、民族基礎力強─中華民族在基礎結構上;先有家族,再到宗族,然後結成民族,這種組織比外國由個人做單位結合成民族的結構,自然穩固堅強。尤其立國五千年,文化悠久昌明,這是所以能同化融合其他民族的主要原因。 (下期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