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堅實信仰生活認識教會真理

如何堅實信仰生活認識教會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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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省掌院 黌薦  1992-03-25 11:10

  信仰的緣起

  六十八年由於因緣際會進入信仰生涯之後,我逐漸感受到一種強大的力量驅策著自己,命運中將促使我往後都在宗教圈裡打轉,這種心緒,而今益發澎湃。從親友長輩們的眼光裡,我審度自己確與一般人在想法上有所差異。自忖: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上,踽踽獨行的何止千百?到頭來也許是一無所得,然而,縱不能無怨無悔,起碼心甘情願是能自我認定得了的。

  個人最早接受信仰的洗禮是基督教,那時候我才五歲大。其後又參加天主教的讀經會,在那裡我可以體會到聖靈的感召。及長,這種感應就淡了。再度引發我屬靈的感動,是在一次本土宗教的法會上。或許是氣氛造成的,我不大能確定。曾聽信仰圈內的前輩們說:末法時期,宗教多流於形式運作,這是氣數問題,不容易改變。所以進入社會以後,不斷發現歷煉這一事實是存在的。到目前為止,我還是以歸納的方向尋求信仰的統一性。由於從學理上鑽研,在時間上所費不貲,最後選擇自現象中反芻推敲,希望能建立一套脈絡法則,如此也較為符合時代的研究精神。

  完整的宗教須全備內涵與形式

  任何宗教在創教之初都是艱難的,沒有人會予以否認。而宗教的興衰,亦不外人與事的運作維續所產生的效果現象。它大抵有兩種方向可行:(一)建立屬靈的修持強化信仰的層次與內涵,(二)一方面注重辦事方法效能,人的管理:一方面建立宗教倫理,維持社會秩序,並具有代天宣化的神聖使命。前者屬內在的,後者則屬外在的。

  一個完備的信仰,就是要在這兩種方向打好基礎,同時並進,兩者不可偏廢。即形式與內涵合一,發現時代宗教的通性,不再重蹈過去失敗的老路,才是明智之舉,才夠資格談理想與前途。那麼宗教的領導、設計人才,誠然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在宗教界內由於人事的緊密配合,將宗教辦理得有聲有色的實例,並不鮮見。我們格外要強調的是,要推廣一個宗教,所依恃的不僅是廣大信徒的熱情,它更需要細緻冷靜的頭腦,自我剖析的勇氣,與務實創新的辦事精神。

  邇來,我利用公餘,陸續整理一些手邊有關宗教理念的札記,內容包括信徒的、教會的、傳道的、靈修的,希望作為引介,務期更多的同奮參與論道的實務工作,這對教材設計上多少或有所助益。以下所提報的僅為提要之引述,如果拋磚得以引玉,讓真理愈辯愈明,理想必不至於落空。

  論道依據屬靈的歷煉和充實的見地

  在宗教活動裏,在在都會提到信徒、教會、宗教生活、論道、修持這些問題,它們彼此間都構成緊密的關係。但是以人作主動的居多,有人才產生其它互動的關係。這些要角,就是每一個參與宗教事務的基層人員。仔細分析起來,宗教活動固然以整個人群為對象,然而如何傳佈真道。如何渡眾(帶領人認識真理)才是最重要課題。那麼如果身為教會一份子,應該怎樣去帶領其他人呢?

  對於一般初信的人談道,要衡量一下自己對信仰層面的認知和歷煉,假使個人在這方面的素養有限,尤其是在靈修的階段不夠堅實,就要適度的應對。目前社會人士的教育水準都很高,如果以教官授課的姿態對人就不得體。

  引進新人時我們容易犯的毛病不外是:(A)陳義太高;(B)太過籠統,不著邊際;(c)過度理論式的宣說。現代人似乎不太能接受條文式的介紹,亦不能一下子透入高深的道,所以重點要放在實踐,必須要具體。首先要指引他們宗教徒的第一要務就是祈禱。祈禱是人對無形界的呼吸,因為人是不能不呼吸的。接著,自然引領他們和 上帝溝通。它是藉著個人的反省認罪,並蒙慈恩加被。直到真正投入贖靈的感受中,才算是基礎的人道。我們所謂贖靈的奉獻,不是教導、指令下的奉獻。東西方神學人士,一致認為非自發性的奉獻是粗鄙的,它與神性絕對疏離。由於屬靈的生活中,個人的言行動靜,均依啟示而發舒。如佛教的八正道(正念、正行、正知見……)是樹立在性靈合一的軌跡下實行,並在信仰的內容(祈禱、誦經、懺悔)中,自然構成循環的法則,堪稱可取。

  注重談道的應對技巧

  再者,談道必須注意應對的技巧與藝術。一個教職人員,隨時都需要接受這方面的訓練,否則一和人接觸,所說的話有如一位不擅掌廚的廚子燒出來的就是一盤胡塗菜。如果嗣後不加培育,甚而不自覺的壓抑,傳道的膽識會更加低落。有關這方面的教導,西方教會所表現得較為先進,值得其他教會學習。

  查基督教有關禱告的經節,在新舊約的統計,就有五百餘節。如果一個解經人員不能徹悟每一經節的各自含意,妄加曲解,肆意援用,後果可想而知。據資料報導,美國目前有數不盡的神學家、神學博士,但是解經的能力並不被認同。因為他們沒有屬靈的生命,即或屬靈,帶領人的能力又嫌不足。所以先天後天的配合與學習,至為重要。

  原則上針對不同典型的對象,應作不同的宣說,該講不該講的話,審慎拿捏處理,俾免一些對真理認定較差的人,或剛皈依得救的信徒,嗣後難以長進。

  我們也都知道與人談話,要先談別人聽得懂的話。但是每每一說出口就犯了一個毛病,不管別人聽不聽得懂,強迫推銷,一發不可收拾,結果常常是負面的效果。還有人講道每一單句都很有內容,但是將數個單句組合起來,就不知道表達的意義何在,十分可惜。所以聽人說話不僅要把對方表面的話語弄懂,還要把握話中真正的含意。

  渡人應把握人事時地妥為應用

  帶領人參加宗教儀式不能只作樣板。有時候你一動作,他一動作,有時候你們一同祈禱:有時候你替他代禱,他一旁傾聽即可。除非舉行特殊的典儀,毋須刻意勉強,恐對方不易信服。有些人經常來往殿堂,從來沒有感應,有些人感動流淚,有些人表現喜悅,有些人始終沉默。他們都會發問,你要小心回應。

  欲成全一位信仰者加入宗教,東西方的作法大抵是相同的。西方:要求帶領人為當事人禱告,請求 上帝賜予經綸的靈。東方:將引渡的對象向上蒼祈願,拈香祝禱,無形界視因緣促成。由於讓人信道,虔心皈依,全然是聖靈的工作,否則那些儀式不過只是形式而已。

  誠然外在的形式不可或缺,即使刻板生硬也須要作。但是人終究是有靈性,有理性、有感情的活物,在不同的場合中,冷熱的表現差距往往很大。一般人在家中,在學校、在工作場地說服他來皈依,著實很不容易,如果是在寧謐安詳的山上適時的舉辦共修會、研習會,以及心靈之旅,效果就非常的好。這是妥為安排場合,而造成良好氣氛使然。在台灣,無論東西方宗教,大的聚會所多在山明水秀之處,並多設有住宿之地,備供宗教洗禮信徒使用,其原因可以想見。

  堅實的靈格不會退轉

  基本上,一個被引渡的宗教信徒,我們希望 上帝的靈真正的感動了他,進而與 上帝的靈溝通,逐漸形成一個完美的靈格。如果自許是一個忠誠的信徒,除了遵守做人的原則之外,還要在性格土、靈性的進程上加強歷練。比方說在團體生活中,不製造特殊;不仰賴個人身份地位循私犯戒:不罔視公意及團隊的協議。同時種種不合乎生活規範的低級品味,都要在自我發現之後,善加改進。

  我們可以見到不少自視甚高的宗教職司,其外在的修養,甚而不及一般循規蹈舉的普通人。他們雖然具有宗教徒的名份,但是一望即知沒有靈修的實質,故而外在性格的教導,對彼而言,就變成了規(教)條。但是一個真正粹煉過來的宗教信徒,稍有錯誤的觀念,馬上就會修正。因為他依聖靈而行,所活出來的必與靈格上的引導相符合。所以有時候我們十分感慨,在廣大的宗教人口中,許多人就只顧自己的方便,所見所聞只是粗淺的形式規矩,他們的內心依舊動盪不安。西方宗教謂:沒有屬靈;東方信仰說:缺乏道性。

  含蘊完整的靈格,並非純然跟隨中國傳統的理學家去走,也不能拿作代代相傳的格言來看。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修養是死的,而提煉過的靈光是活的,聖潔而光明的,它不會退轉。

  教會的蘊義及其使命

  教會是 上帝的殿堂,因其具有生命之故。由於具有 上帝的生命存在,就有教會生活的開展。教會不是一幢單純的建築物,既非遊樂場,也非同鄉會。那麼教會的意義究竟何在?它概略有三方面的含意:

  (A)彰顯生命的功能:

  (B)宗教立場的寄託;

  (C)見證真理的實相。

  由於教會的運作,反射 上帝的公義,這種生命千秋萬世亙古不移,教會是 上帝與信徒溝通的橋樑。廣義的教會是宇宙性的,它延續信徒永恆的生命。狹義的教會體現在不同之時空,它拓植信徒的生活領域。

  全世界真理的追求者,吾人均可統稱為大宇宙宗教的信仰者。這些人或許都愛 上帝,愛人類,又具備很高的靈格,可是並不表示具有同一的立場。因為真理須要歷煉,須要生命的見證。我們認為任何宗教在分歧的立場上不可能有合一的見證,所以欲見證合一,就得生命一、立場一。蓋以立場不僅是外在的事,它攸關生命的內涵。有了這點認識,便會了解立場仍是寶貴,毋庸強為論定或予拋棄。今天各大宗教只要敞開胸襟,善自掌握人的屬性,各自依據真理法統行事,信徒才有所依止,所修所持能夠具體信實,靈命才會有所寄託。

  如何見證真理的實相?首先各種宗教都要謹守信仰上的一。所謂宗教特定的儀軌;以及各自所受崇奉最高主宰的恩寵如被:或各自對無形界的詮釋;專屬的修持法門等等。概落於對待,是相對的一,不屬於信仰上的一。信仰上的一,必須作到廓然大公才是絕對的一。基督教聖經上說得好:「按著正意分解真理。」因為智慧與能力須要試煉,真理方有跡象可循。試煉者,使中國人的解說即:「欲置之死地而後生」的意思。

  結語

  在信仰中產生懷疑,是極為普遍的現象。但是當懷疑的成份超過個人信仰理念的時候,就需要好好的檢討一番。自己對宗教認定的角度,與犧牲奉獻的心意,是否安置在均衡點上,這一點自我鑑定的能力非常重要。如果認為真理既無由宣說,索性不去理他,在作法上似又表現得過於消極。

  真理的可貴便在無形中顯露具體。宗教的法統,亦就是秉承這個道脈法乳,孳養信徒的慧命,而賴以生生不息。宗教不是有各自的內容特質嗎?諸如:(A)教主,(B)教義經典,(C)教史傳承,(D)精神境界,(E)修持方法。或其他法源,足資所有信仰者反覆咀嚼,以為參證之憑依。

  所以身為一個宗教信徒、甚而教職人員,對於所屬宗教起碼上的認知不夠,在信仰的情理法而言,不容易站得住腳。同時宗教在整體的運作步調上也會舉步維艱。

  誠然教會在實行上,多少會遭遇到許多困難複雜的問題,絕非三言兩語可以道盡。我總認為每一個人既然願意投入在各自的宗教奉獻奮鬥,不可任憑自己的思惟學識、地位或情感作主,那太過主觀,並且危險。故而必須正視宗教的真平等,要能真正的謙沖自牧,才會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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