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安全捐」背後的政治意義

「社會安全捐」背後的政治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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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加拿大特派員 王增勇  1995-07-25 10:30

  月前經建會決議通過,在所得稅上另徵社會安全捐,以支付立法院月前通過的老農津貼。其所持理由為,政府財政負擔沈重無額外財源支付;且老農津貼為經常性支出,必須有固定財源。此一增稅建議之突兀及課徵稅額幅度之大,令人驚訝。政府施行重大政策,以課稅方式籌措財源,本為天經地義之事。但是政府在尚未提出任何保障全體國民老年生活經濟安全之社會安全體系規劃之前,就逕行宣布課徵社會安全捐,不禁令人懷疑,政府為全國人民建構社會安全體系的誠意和能力;甚者,更令人懷疑,政府是想以增稅之手段激起民怨,製造人民對社會福利的對立與仇視,以推卸其保障全體國民基本生活條件之責任。果真如此,社會福利政策淪為政治操作的手段,行政與立法院之間權力抗爭的戰場,則台灣保障人民生活的社會安全體系遙遙無期,成千上萬晚年無生活保障的老人將情何以堪,數以萬計勤奮工作締造台灣經濟奇蹟的年輕人又如何面對退休後的漫長歲月。

  老農津貼是對老年國民經濟生活保障的一小部份,應擴及所有老人成為普及性的老年津貼;並輔以老年年金保險的實施,以減少老年人對津貼及社會救助的依賴,而形成對老年生活的多重保障。行有餘力者可購買私人年金保險,參與雇主的公積金制度等等,以期老年生活不致因退休而失去品質。對未能參與勞動市場的婦女、殘障者,老年津貼及老年年金保險往往成為其老年生活的唯一依靠,由此可見其重要性。

  相較於全民健保,老年經濟安全相關的老年津貼和國民年金制度,政府的態度自始就採取排斥與被動的態度。全民健保的主張雖然首先由當時的黨外提出,但後來被執政黨納入政見,經過經建會及衛生署二階段的籌備過程,歷時八年完成。全民健保係保障人人皆會生病的風險。同樣地,人人皆會老,老年經濟生活的保障需求,政府卻完全置之不顧。初期以「三代同堂」的政治口號,將老人的生活照顧界定是家庭責任,不應由政府介入。直至兩年前縣市長選舉前,重陽節的老人大遊行時行政院長連戰才首肯於次年七月完成國民年金規劃。承諾猶在耳邊,國民年金規劃至今仍擱置在經建會。政治人物撒謊竟如喝水般容易。國民黨無心為全體國民建構現代社會必需的老年經濟安全體制,至此已是昭然若揭的事實。

  在政府無心規劃,政客有心操弄的情況下,老年經濟安全政策被分割成不同群族的個別「政治支票」,老農津貼就在這種毫無政策規劃的情況下,在政治買票的心態下被草率通過。國民黨不甘在立法院失去主導權,頻頻以「造成財政負擔」「形成社會不正義」的大帽子打壓老農津貼,卻不反思造成今天這種將社會福利政策變成政治買票的情況,實導因於政府本身遲遲未能事前因應高齡社會所產生的老人問題,規劃完整社會安全政策的事實。

  國民黨老羞成怒的結果,就是經建會月前通過的增稅決議,以納稅人為魚肉,增加納稅人的負擔,造成民怨,再以社會福利為代罪羔羊,因而藉此打壓弱勢團體對社會福利日益高漲的需求呼聲。此一作法背後之政治陰謀怎不會長久以來為弱勢團體爭取權益的我們感到憤慨!

  在政府打算以增稅的卑劣手段打壓社會福利之際,我們要求政府自我反省現行的「不公平」「不公正」的社會福利措施。當經建會規劃國民年金要求投保人需工作滿四十年才可領全額年金之際,政府為什麼許可教師工作滿廿五年即可退休且享有終身俸?難道政府不擔心造成教師工作意願的淪喪嗎?當小老百姓每天辛苦工作到六十五歲,退休後卻毫無經濟保障時,他卻看見身邊有不到五十歲的退休教師領有終身俸又再尋找事業的第二春。這會公平嗎?

  當政府批評普及式的敬老津貼「違反社會正義原則」「拿納稅人的錢去發給不需要的人」之時,政府卻也同時拿了八十八億去補貼退伍軍人年利率18%的優惠利息存款。拿納稅人的錢去補助有閒錢拿去存款的富有軍人,而且愈有錢的補助愈多,連戰所謂的「社會正義」又何在呢?

  政府處處以雙重標準對待不同的社會群體,曲解社會福利,造成社會中不同群族的對立和衝突。面對社會大眾的福利是嚴格苛責,面對軍公教福利是寬鬆浪費。這種以社會福利鞏固政權的偏差作法,已造成台灣社會福利資源分配的極大扭曲。

  社會福利是保障全體國民基本權益的必要措施,當民主在台灣日漸成為可行之際,人民必然要求政府實施社會福利,保障社會大眾,以促成社會團結共融。政府實不應再抱持狹隘的「社會福利是消費財,對經濟發展有礙」的排斥心理,而一再將社會福利做為政治工具,犧牲台灣千萬的老弱同胞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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