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心奉獻的省思
中華民國紅心字會 鄭純時 1997-10-25 10:40
怎樣的人才是真正志工?那種奉獻是有名無實?大家不妨一起思考。
社會服務工作標榜的是愛心奉獻,但怎麼樣才是真正的愛心奉獻,我們要如何落實個人或團體的愛心奉獻呢?個人從事社會服務工作已超過二十年,而服務於所謂的福利服務工作已滿六年了,在此願將這樣的經驗與大家分享。
愛心奉獻是一種行為的表現不是口號,它通常是藉由奉獻時間及金錢來達成,換成較直接的說法即是不取酬勞的做事,以及捐款。
「無心」奉獻才是快樂志工
一、時間的奉獻:
即一般所謂的志工工作,但我們可以一起來思考一下,那種人才是真正的志工,而那些情況是有志工之名而無志工之實。
(一)社會福利機構方面
1、董監事或理監事,若他們將自己知識、經驗在不取酬勞下奉獻出來,比如開會或平時於實質運作上給予有效的幫助,即是志工,否則即不是。
2、受聘僱的工作人員如社工員、護理人員、會務人員或宗教專職人員……等,若於上班時間內從事其所負責的工作,不算志工,若上班以外多增加的奉獻時間,就可以算是做了志工的工作,但社會福利服務工作往往在人力運作、工作分工上造成不易釐清,因它本身即是一份良心事業,很難做有效的區隔。
3、一般被直接稱為志工人員,有些是組成的志工團體,有些是常被不定期運用到的志願人力,他們以奉獻時間、精力不取酬勞為主,但有時需探討的是在奉獻時間中做了多少事,反向思考,是否亦消耗了有酬工作人員的時間,像偶爾有些志工會談及自己來當志工怎麼沒有成就感?怎麼沒人招呼?怎麼都沒給什麼好處?假若原本排好的班,說不來就不來,也不請假,還會說沒拿錢為何要請假?若是有這些想法,志工的功能及奉獻,就很難計算了,當志工原本是不思回報的奉獻,至於其他的成就感、凝聚力、成長、紀律等均是工作人員努力的方向,而且是須假以時日自然形成,而非要求得來的,若要符合上述各種條件,往往籌組志工隊加以精算甚至可能是在耗損人力而非奉獻人力,真正所謂「無心」的奉獻,悟透這個道理才能當快樂的志工,亦祝福每一位從事志工人員均能真正體會助人為快樂之本。
(二)社區鄰里方面
1、鄰里長、里幹事:工作狀態就像社福機構中的工作人員般,要視其付出與領酬的對等去衡量是否做了志工工作。
2、鄰居的協助,這種非正式組織自然形成的志願協助人力,有時亦須探討,是否會有從被協助者身上獲取金錢或物品的回饋而定。
3、完全即興式的助人行為,例如在社區中不定時協助安全、環保的提醒或舉手之勞等,它不容易稱為志工或時間奉獻,但它確實是一種奉獻。
真假捐款 動機須分明
二、金錢的奉獻:
簡單的說即是捐款,透過機構捐款,直接給個人,但其奉獻的原因則各有不同:
(一)基於慈悲的情懷:宗教的力量常影響人們自願對神奉獻或按神的旨意而有所行善,將個人的時間或金錢奉獻出來,以敬神方面而言,若為求個人福報的奉獻,其動機是否符合愛心奉獻,則需再加研議。若因困苦可憐情境而感動的捐助,則有兩種情況須注意,一是一窩蜂的競相捐款,比如剛發生的天災或意外經媒體披露,但倒底其捐款總數為何?如何分配?是否都真正給了災難中的人們,其間是否資源過度集中,亦或中間會被消耗……等問題,都值得留意。另外一種是假可憐情境,亦或可憐情境被利用,若要給予此種資助,最好透過公家部門成立專案或有信譽之民間社福機構為之。
(二)回饋社會的心,與個人事業相輔相成:希望社會更好,藉著贊助提高企業形象,使事業更成長再回饋,如此良性循環,若是因單純的事業有成與社會分享則可敬可佩,但若贊助目的是為了打響企業形象,則其對實際須協助者,很難有所助益。
(三)節稅:基於收入達某一課徵點,透過捐贈可降低稅賦,此種捐獻是提供民間直接從事社會服務工作的機會,但少數則有捐獻之名而無捐獻之實,即企業附屬基金會利用巧妙帳目轉移,純為節稅而並非為公益而為。
三、建議您做一個有意義的捐獻者
若您認同紅心字會服務的內容與精神,請加入「紅心之友」,讓您的真誠付出,透過我們的服務給那些需要協助的人一些激勵。
加入「紅心之友」辦法:
一、填寫基本資料:
姓名、聯絡電話、地址。
二、贊助:
每人每月贊助二百元持續一年以上。
年度捐款超過二千元。
三、回饋:
1、您的每一份捐款均有正式收據(可作為列舉所得稅節稅之用)。
2、贈閱當年度紅心會訊(季刊)。
四、贊助用途─納入紅心字會基金做為:
1、重建、輔導受刑人家庭,間接使受刑人自新及預防犯罪。
2、提供受刑人子女獎助金,協助有心向學者完成學業。
3、推展老人從健康到失能之社區服務,建構老人全方位服務模式。
4、提供老人直接服務、諮詢或轉介。
有心加入「紅心之友」者,請與我們洽詢。
聯絡地址:台北市松隆路三十六號四樓
電話:(0二)八七八七0三00
傳真:(0二)八七八七0三0七
劃撥帳號:一二六六一三七九
戶名:中華民國紅心字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