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活動一鱗半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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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天帝教總會  1999-08-01 11:10

【中華民國宗教建設研究會】

結合宗教文字工作者 發揮教化功能

  中華民國宗教建設研究會為結合宗教刊物文字工作者,切磋寫作技巧,期能發揮教化功能,營造安和樂利之願景,將於八月五、六日舉行全國性宗教團體刊物文薈研習會。並參觀建國史資料、訪佛光山台北道場、文建會等單位,研習活動是在馬奇園渡假村。

【中華民國宗教與和平協進會】

宗教與和平生活營 即日起歡迎報名

  為加深本地各宗教間的彼此認知、彼此尊重、彼此學習,並培養能幹及優秀的宗教交談與合作促進者,由內政部指導、中華民國宗教與和平協進會主辦的第四屆「宗教與和平生活營」,將於八月廿六日(下午)至廿九日(中午)假新竹市中華路五段七二二號「新竹天主教香山牧靈中心」舉行。

  歡迎大專院校學生及四十歲以下社會青年參加(具宗教信仰者優先,限額一百名),活動費用為陸佰元(包含食宿,不足費用由大會及內政部補助)。

  協辦單位有中華民國佛教青年會、中華慧炬佛學會、中華天帝教總會、天帝教青年團、天主教基督生活團、天主教主教團宗教交談與合作委員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青年委員會與大專事工委員會、中華民國一貫道總會。

  報名及詢問電話:中華民國宗教與和平協進會

  電話:(0二)二三六五三三九一

  傳真:(0二)二三六五三一四二

  E-mail:apmsj@msl.hinet.net

【台灣環宇國際文化基金會】

韓國宗教代表團參訪帝教 氣氛融洽

  由台灣環宇國際文化基金會主辦之「韓國宗教領袖代表團」一行七十人,於六月二十四日上午參訪天帝教總會、始院與台北市掌院,維剛樞機以副理事長身份代表致歡迎詞後,接著導覽文宣,介紹天帝教並參觀光殿之誦誥,有多位團員在現場也一起跪拜起來。

  餐後,由帶隊的隊長亦為韓國宗教協會之會長李戴錫致謝詞,本教接著介紹天人炁功,引起團員很大的興趣與震撼,當場接受炁療的人士甚多,由於言語差距、翻譯人員不足,兩方人馬比手劃腳、紙張寫來寫去,有時日語、有時英語加雜對話,歡樂氣息充滿整個現場,是一次成功的宗教參訪活動。

 ●韓國宗教領袖代表團訪問帝教,對炁功及誦誥,產生很大興趣。

【基督教】

使乾地變湧泉緊急救援飢餓三十

  台灣世界展望會謹代表受助國家,感謝國內同胞在中美洲風災及科索沃難民的救援行動中,以捐款善行實際幫助了眾多災民,為表達對諸多捐款人的感激,也為了讓更多的善心人士能了解後續的援助行動,以及正在推動的「飢餓三十」緊急救援,於七月十日舉行了一場「使乾地,變湧泉」音樂會。特別請到了春雨與磐石兩個樂團、另有萬榮中心及復興中心兒童文化隊等團體帶來了優美的詩歌與舞蹈。

  另於七月廿四日、廿五兩日舉行第十屆「飢餓三十」飢餓營,地點在台北中正紀念堂,該營將於七月廿五日晚間六至八時舉行飢餓營演唱會,邀請齊秦、許茹芸、熊天平、動力火車等知名歌手表演。

【天主教】

冊封德蕾莎為聖人查證工作七月展開

  設於印度東部加爾各答的仁愛傳教女修會正式向加爾各答總教區申請冊封德蕾莎修女為聖人,有關方面也訂下初步程序的日期,展開本地調查的儀式將於七月廿六日聖亞納和聖若亞敬慶日公開舉行。

  加拿大籍的科洛迪艾丘神父解釋說:「整個工作是要證實德蕾莎修女以不平常的方法來實踐基督徒的德行。」教廷在三月豁免德蕾莎修女的冊封要依循正常的五年等候期後才展開,很多人希望這位「窮人的聖人」將會在公元二千年列品。

  然而,仁愛會的修女尤其是年老的修女對天亞社說,「時間並不是問題,因為對我們來說,她已經是一位聖人。請向德蕾莎修女祈禱,她會幫助你的。」

【道教】

追悔既往洗心革面才能淨化心靈

  中國道教會陳進富理事長表示,當前民眾在富裕的物質享受中,欠缺精神生活的調劑,而功利意識高漲,造成錯誤的社會價值觀;使得人情普遍趨於冷漠,古道熱腸的人已是難得一見,這種現象充分顯現人們的心靈不再美麗,故人們都應追悔既往,洗心革面,淨化心靈。嘉義南華管理學院日前舉辦「跨世紀宗教與心靈改革座談會」,中國道教會陳理事長應邀參與座談時,曾作以上的表示。

【一貫道】

為國祈福大會萬餘人共禱社會祥和

  一貫道為護國佑民、促進社會祥和及世界和平,於五月十六日(星期日)上午,假桃園縣立巨蛋體育館,舉行隆重盛大的「為國祈福大會」,全國各地一貫道道親代表組團,一萬五千餘人參加。

  一貫道世界總會理事長張培成老前人,在會中上香,帶領大家宣讀為國息災祈福疏文,叩求上天慈悲,國泰民安,風調雨順,社會繁榮祥和。並由一貫道發一崇德合唱團唸誦「彌勒救苦真經」及演唱道歌「但願」。

【宗教法令】

僧侶或神職可因宗教因素轉服替代役

  兵役替代役預定明年七月開始實施,除了因體位符合溢額常備兵役轉服替代役外,有家庭及宗教因素者亦得申請轉服替代役。出家人或擔任神職人員都可服替代役中的社會服務役或公共服務役,家庭因素而服替代役者則以在戶籍地服役及返家住宿為原則。

  為因應替代役實施後,對因家庭及宗教因素而申請服替代役者,有完整的標準,內政部役政司已草擬「家庭及宗教因素申請兵役替代役辦法」草案。

  宗教因素申請服替代役,須合於下列三項規定之一:

  一、因宗教信仰,於其宗教組織或團體擔任神職人員或宗教服務者。

  二、已出家為僧或為耶和華見證人者。

  三、因宗教因素其心理狀態已達不適執武器服兵役者。

  宗教因素申請服替代役的案件由內政部兵役替代役委員會審核,必要時得觀察一年,以了解役男宗教信仰良心因素的真實性。因宗教因素經核准區劃為兵役替代役者,一律服社會福利役或公共服務役。(轉載自四月廿二日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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