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服務與宗教之間的迷思
中華民國紅心字會秘書長 王增勇 1993-02-25 11:05
─參加內政部「關懷愛、溫馨情」活動有感
*楔子
元月初內政部社會司邀集國內各大宗教及其支持的社會服務團體,一同在國際機場旅館展示服務成果並分享心得;同時並有多位作家與會,從事報導活動。這是帝教與紅心字會第一次和其他各大宗教同聚一堂,在同是以宗教入世情操為起點,各大宗教所從事社會服務工作項目各自不同;但在相互比較與觀摩的同時,提供我一個機會去反省四年來帝教與紅心字會的互動關係。這個省思只是個起點,願提供給有心期待帝教在未來更有效地以具體行動從事淑世工作的同奮做進一步的思考。
*「我們做的仍只是傳教,而你們是真的照顧到他們需要。」
這次參展的團體很多,包括佛教青年會、艋舺龍山寺、基督教勵友中心、天主教快樂兒童中心、美滿家庭中心、基督教救世會基金會、天主教孝愛仁愛之家等團體。服務內容從兒童、青少年、未婚媽媽、老人、至受刑人及家屬都有。有趣的是,其中佛教、基督教和帝教都有從事與犯罪矯治有關的服務:佛青會的法師定期入監教導輔育院的少年犯打坐,以弘法為目的;基督教勵友中心則對少年虞犯及其家庭進行輔導,協助少年虞犯回歸主流社會;而紅心字會針對受刑人(含被告)的家屬提供個案輔導以渡過危機。從宗教的本土化及與社工專業相結合的程度兩個角度來看,這三個機構各自代表不同的典型。佛教在中國流傳已久,在台灣擁有廣大信徒,但從事社會服務工作只是近年之事。佛青會從事監獄弘法的工作,以非專業的法師為主,以傳教為目的。其次,基督教係外來宗教,由於與西方國家的接觸,經由外來傳教士的媒介,很早就引進西方社會工作理念,在台灣推動社會服務,因此與社工專業相結合的程度較深。最後,帝教係中國本土宗教,復興僅十二年,從事社會服務工作也僅四年,然而卻已大量使用社工專業人員從事社會服務工作。對於其他專業化程度未深的宗教服務團體而言,帝教的紅心字會是個莫大的啟示和刺激。社工專業人員與傳教人員之間最大的差別在於,社工專業人員的思考重點在協助受助者重新回歸正常生活,以受助者的需要為主,而傳教人員則將重點置於如何使受助者成為宗教的信徒。一個尚未廣為人知的新興宗教願意將傳教置於社會服務之後,去支持一個純以社會服務為目的的團體,對那些已有眾多信徒的宗教而言,怎能不是一個震撼呢?
於是在座談時,有一位佛教徒站起來說:「佛教已有數千年的歷史,所做的社會服務仍以傳教為主,還不如創教只有十二年的天帝教,以紅心字會去真正照顧到受刑人家屬的需要。」原本只想單純地呈現紅心字會的工作,卻引發如此迴響,及與會人士對帝教的肯定和興趣,實是始料未及。紅心字會的工作受到肯定,固然令人高興,但是我更進一步在想,為什麼當初帝教會支持紅心字會?而傳教和社會服務是彼此衝突的嗎?
*紅心字會之所以能成為專業與宗教的結合,主要是因為帝教特有的包容性
紅心字會在帝教的支持下成立,為什麼會引用這麼多非同奮的專業人員,依個人淺見,有三個原因:
第一、當時參與的帝教同奮對社會問題有較深刻的認知。以往一般人認為社會服務等於救濟慈善工作,只要發錢、施米、施藥、施棺等即可;但是,很明顯地,在四十年的經濟發展後,台灣的社會問題已不是單純的金錢及愛心就可解決了,而是牽涉到深層的個人心理、社會結構、家庭關係、政府法令等層次。因此,要有效改善必須起用專業人員。
第二、當初紅心字會成立之初,即在推動受刑人家屬服務,而受刑人家屬是屬於社會弱勢群中極不易服務的少數中之少數,甚至獲得社會大眾的支持都很少,所面對的除了家屬的需求外,更困難的是改變社會大眾長久以來對受刑人家屬的指責和歧視。如此高難度的服務項目也使紅心字會必須起用專業人員。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即帝教本身即強調宗教大同,對所有宗教採取開放態度,不持門戶之見,因此能接納不同宗教背景的專業人員進入紅心字會,而純以社會服務為其工作內容。
然而,這並不代表這樣的結合就獲得帝教同奮完全的支持。紅心字會四年來一直在如何爭取帝教同奮支持與保存專業自主性之間努力設法取得平衡。
*社會服務與傳教之間有交集嗎?
帝教是個新興宗教,對一個新興宗教而言,往往她的教友充滿熱忱,並有強烈的期待,希望更多教外人士的認同與加入。正因為新鮮,所以大部份的人不了解,也因此同奮傳教的使命感特別強烈。這樣的期待無可避免地反應在紅心字會的身上。如同傳教士馬偕醫生當初藉由行醫傳教一般,帝教同奮也期待能透過社會服務使人認識帝教,進而接納。
於是很多同奮開始質疑,使用一群教外的專業人員對傳教有何功能?紅心字會的員工若不是同奮,在其服務的過程中自然無法渡化原人。那麼,退而求其次,希望紅心字會的服務活動盡可能地與帝教的傳教活動相結合,做為吸引人參加帝教活動的引子也可以。事實上,紅心字會好像都沒有朝這些方向在做,於是帝教同奮對紅心字會的支持便受到限制。
事實上,上述同奮的期待都是合理且可以理解的。只是這些過高的期待往往捨棄了原先服務人群的目標,而視服務為手段,結果反倒失去了服務的真實意義。如果我們細心地去思考如何多方面幫助別人接受帝教,不要狹隘地把帝教的精神只窄化成天人炁功或靜心靜坐,那麼紅心字會以她服務人群的行動是可以成為別人真正認識帝教的另一個管道。我相信紅心字會的工作可以成為帝教精神的在世象徵,也就是說,社會服務與傳教是可以有交集的,而且是互為體用,端看參與其中的人是否能在生活工作中體現信仰的力量。
*社會服務只能是目的,不能是手段
人在被創造時,被賦予最大的尊嚴是他的自由意志,他可自由選擇他的生活方式、職業、甚至宗教信仰。也正由於這份選擇的權利,人在其生命旅程中不斷地追尋心之所歸。在任何被迫的抉擇下所接受的信仰都必然是虛假不實的。也正是這一份對人性尊嚴的尊重,在社會工作者的倫理守則中,十分明確地規定,社會工作者應盡最大努力保障案主自決的能力,也就是,有關案主自身的事宜,社會工作者應儘可能讓案主自行作決定。
當我們去幫助一個人的時候,所有的協助必須是無條件的。因為在給予協助的關係中,我們是強者─資源的擁有者,案主是弱者─無論是受刑人家屬或是老人,他們需要我們的協助。在此時,如果我們期待他們對我們的協助有所回報,例如參加靜心靜坐班,他們也許會照著做,但是卻可能是為了持續得到我們的幫助而如此。很可能,我們的善意會剝奪了他們身而為人的尊嚴,失去選擇的自由。更可能的是,有條件的付出將破壞社會工作者與案主之間的信賴關係;更違背了師尊創立紅心字會的原意─以活潑潑赤子之心,無私地去幫助別人。助人本身是十分單純無條件的,助人本身只能是目的,不能附屬於其他目的而成為手段的。我相信這是為什麼師尊在紅心字會創立之初時,曾以信函明確告訴當時的籌備人─光光,紅心字會不負直接傳教使命,以社會救濟為其任務。
*社會服務也能成為宗教的見証,以德蕾莎修女為例
如果我們認真去思考一個人接受信仰的歷程,我們就不難理解紅心字會的工作是與帝教傳教有密切相關的。宗教要做為一個人安身立命的信仰,不僅要在理性上言之成理;也要在感性上要能與人的生活經驗相吻合,提供情緒上的支持,更要在靈性上提供超越自我,與天合一的神秘經驗。因此,一個宗教必然提供多重管道使人可以體驗她的美。宗教不是學問,光是說是不夠的,必須去生活,去體驗,因此生活中的見証往往是更強而有力的說明。如果我們肯定 上帝在每個人的心中都放有一顆關懷他人的惻隱之心,那麼紅心字會存在的目的應該是以她的工作去引起其他人內在惻隱之心的共鳴,提供同奮機會去生活出他的信仰,也提供見証給教外的人。唯有紅心字會真實地把服務的工作做好,這個見証才會彰顯。這次活動就提供了最好的說明。
在帝教所有的工作中,紅心字會被賦予社會服務的使命,這個使命若被狹義的傳教定義所扭曲,甚至取代,那麼帝教由社會服務方面去展現其精神而進一步豐富其內涵,也讓世人看到其愛的見証的機會,必然因此而喪失,豈不可惜?
世界上各大宗教皆不乏投身社會服務工作中去體現信仰生活者,其中最受人欽崇的莫過於天主教的德蕾莎修女。她在印度加爾各答推動照顧被人遺棄路邊及垃圾堆中的瀕死者,使他們死時有如天使一般地平安。離開安全的修道院,走入貧民窟中為貧窮的人服務,以行動回覆基督對她的召喚,德蕾莎修女無疑地讓世人看到基督信仰中對愛最澈底的見証。即使如此,德蕾莎修女從來沒有說過一堂天主教義課程,也從未要求身旁的人信仰天主教。當時代雜誌主編採訪她時,問她:「雖然修女在這兒做了很多很久的服務工作,卻沒有很多人因此而信仰天主教,您是否對此感到失望呢?」她回答說:「傳福音的人不會這樣想,他們想的是用行動宣傳天主的話,他們走出門並侍奉窮人,人人都在幫助人,也許這並不是所謂的皈依,可是誰知道在每個人心靈上起了什麼變化!…如果我們的仁愛行為打動了民眾,他們會成為更好的印度教徒,更好的回教徒或更好的佛教徒,那麼在他們身上就有新的東西在成長,他們自會愈來愈接近天主,當他們走得更近了,他們自會抉擇。」
*助人者和受助者都學會愛與接受
也許紅心字會的工作不會為帝教帶來眾多信徒,但在助人過程中的施與受之間,助人者和受助者都學會愛與接受,當人們在紅心字會學會了愛,事實上,他就已經接受了我們的宗教,不是嗎?唯有愛的能力更強,人們才會更能接受來自上帝的大愛。紅心字會工作方向的討論不應放在傳教與服務孰重孰輕之上,而應放在如何在紅心字會的工作中讓更多同奮參與,讓愛的經驗更真實地發生在服務之中,才是更有建設性的思考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