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老人在宅服務建立服務人員證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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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06-25 12:00
致力推動老人在宅服務 建立服務人員證照制度 並將推廣服務由受益者付費
隨著婦女外出就業人口的增加,老人獨留家中乏人照顧的情況日益普遍,內政部已決定大力推廣辦理老人在宅服務,並建立在宅服務員證照制度。
內政部已在八十三年度編列二七00萬元辦理老人在宅服務及建立在宅服務員證照制度。內政部社會司官員表示,目前各市辦理的老人在宅服務,由於居家老人服務專職服務員有限,大都以免費服務六十歲以上孤苦無依或子女在外工作、行動不便乏人照顧的低收入戶老人為主,而隨著婦女外出工作人口的遽增,推廣一般老人在宅服務確有必要。
社會司官員指出,今年七月開始,內政部將推廣非低收入戶老人在宅服務,並建立受益者付費制度,酌收費用。而推廣老人在宅服務首先必提升居老人服務專職服務員的水準,因此,內政部將研擬建立在宅服務員證照制度,讓服務員接受專業訓練。
受理台北市政府委託辦理居家老人在宅服務的中華民國紅心字會秘書長王增勇說,目前居家老人服務員的來源有三:一是由該會訓練的專職服務員,二是專業的志工團體,三是從需要服務的老人親屬中找尋合適人選。王增勇說,由於專職服務員有限,使得服務對象無法普及一般民眾,如果能建立專業服務員證照制度,將可滿足民眾需求。
(轉載民生報五月十二日記者蘇秀慧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