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強自尊 自律自立
1984-06-01 09:25
─樞機使者李維生同奮闡釋「孝道」
本教樞機使者李維生同奮,於五月五日慶典中以首席使者哲嗣的身份,發表了對首席使者、師母的感念,他說:
「我的父親是一個剛正的人,但剛中有柔,不過感情卻很脆弱,而這脆弱的感情就是父親一生中最大的優點,也是最大的弱點,他可以對人有一百般的好,但是在他一時脾氣暴燥的時候,往往因他的脾氣,使別人把他以往的一切優點長處,在一剎那間全都抹殺了。而我的母親卻是柔中有剛,溫柔而慈祥,但也是一位堅持原則的人,因為她是一個中國典型農業社會中的婦女,接受中華固有文化的薰陶,受傳統倫理道德思想所束縛,講三從四德。所以她在我們兄弟心目中,永遠以父親為第一,其次才輪到我們兄弟。由於這種屬於『人』的個性,我要讓所有同奮有個正確的認識,那就是不要將我的父母當做『神』來侍奉。他們是一個人,由於他們是人,就有七情六欲,喜怒哀樂,就有情感與理性,當然也有人性的弱點。所以我要告訴各位同奮,讓大家知道與瞭解,因為天帝教是一個大家庭。」
其次,維生個人對於一『孝道』的看法,也作了新的詮釋:
「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孝是人倫之一環,但是文明的進步,社會之變遷,過去農業社會的觀念,與今天工業社會之觀念,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對孝的看法有其基本上的改變,以往總認為能「養」就是孝,只要能供給父母吃飯,穿暖,過得舒適,就是盡到孝道。但我認為現在來講孝道,應有三個基本原則:
(1)如何保(愛)護自己:孝經:「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可毀傷……。」就是愛護自己,不使自己受到傷害,讓父母擔心,這就是孝之開始。
(2)不要使父母為你而擔憂:就是你一切行為,要讓父母對你產生信心,而不必為你牽腸掛肚。
(3)如何不使父母,不因你而受到恥辱:曾子曰:「大孝尊親,其次不辱,再下為養。」因此不使父母因你而受辱,是孝之極至,也是最重要的一點。
從愛護自己,不使父母擔憂,到不使父母受辱,我想在個人的修養方面,如能做到(1)自強、(2)自尊、(3)自律、(4)自立,這四點,則揚名聲,顯父母,是指日可待了。
每個人都能自強、自尊、自律、自立,則對我們的國家社會,將絕對有深遠的影響,因之我誠懇的藉此機會,將我們兄弟所承受自我們父母的精神標竿,與生活的模式,提供給各位同奮,一致學習奉行,為天下蒼生,萬靈萬性,而共同努力,開創更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