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宏教所見所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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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敏成  1994-02-25 10:05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一日,和樞機使者賢德主任開導師搭乘中華航空一00班機一道訪問日本國主院的那須道場—玉和殿,目的是要參加日本天帝教平成五年同奮總會,並選出理、監事及幹部和其他教職人員,以便重新編制人事組織做申請宗教法人之用。

  天帝教同奮們都知道,一九八三年九月四日,師尊為了化解人類毀滅劫和減輕日本重大天災,帶領五十多位台灣同奮代表到日本富士山,標高二四00公尺的新五合目,舉行了歷經三小時半之久之莊嚴而隆重的祈禱大會,之後租用京都危高山上的一個寺院引接寺,設立了光殿—玉和殿,但很不幸的沒有多久這個玉和殿就被拆毀,一直過了十年後的一九九二年,由日本訓練班第二期同奮古館光潔、小島敏專等兩位忠誠而熱心地奔波和一群台灣同奮的慷慨解囊,出錢又出力的結果,終而能在日本的中心部,栃木縣那須湯本二一三號,租了一個傳統式的日式建築的木頭房屋,被當地的人稱為—野武士館—的當做道場而重新設立光殿—玉和殿。

  師尊對這件事甚感欣慰,為了復興重建的道場,不顧自己九十二歲的高齡,與師母帶領台灣同奮一起到了栃木縣的那須,日本國主院那須道場—玉和殿,親和主持了開光儀式典禮,以奠定了天帝教在日本宏教的基石,建立了帝教墾植培苗的根據地,到目前為止皈師的信徒同奮人數已達一五0餘人了。雖然同奮人數是增加了,可惜天帝教在日本還沒有名份,就是說未得宗教法人之許可,因此要進行任何宗教活動或引渡原人都有多方面的顧忌。而一個日本當地的宗教團體要申請宗教法人也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何況是從外國剛剛進來不久的宗教更不用說了,在抗外心態猶強的島國性格的日本宏教是何等的困難。舉個例子來說,過去幕府時代,西方國家的天主教派遣傳教士至日本傳教時,真是嚇壞了長久閉關自守的幕府元老們,想盡辦法驅逐這些紅髮碧眼高鼻子渡海過來的外國鬼,處處限制他們的行動,阻擾他們做傳教活動,同時嚴禁百姓信教受洗禮,於是嚴定法令,貼出佈告,違禁令者一概打進大牢,使他終生難見天日,輕者拷打,重則斬首示眾,決不寬貸,迫得當時已入教的信徒天主教同好會會員『因無正式宗教名份故無法稱為宗教團體』,不得不往地下鑽,隱形遁影,暗地進行傳播福音引渡信徒,世人稱這一個受迫害時期的天主教為KAKURE KIRISITAN(基督隱形教),如此經過了好一段艱苦坎坷的歲月,犧牲了無數信徒的寶貴生命,總算換得了今日的天主教教堂的響亮鐘聲。

  而天帝教在日本宏教情況,承蒙上天的保佑與恩惠,雖沒有如此嚴重的迫害或阻礙,但回顧過去一年多的歲月中,帝教無法在大庭廣眾之下進行宏教工作,或公開做任何宗教活動,只能借著坊間小據點默默地以師尊傳授給大家的精神療理法—天人炁功來一面救人一面渡人而已。原因不外就是天帝教在日本未獲得宗教法人許可,因此不敢貿然有所行動。然而目前在日本想申請宗教法人可說比登天還難,據聞這三年來,全日本申請宗教法人之案件為數不少,但獲得許可的只有一件。目前全日本擁有宗教法人之宗教團體有八萬多,而當前政府不但不希望數目增加,更有意刪除削減其數字,因過去申請手續簡單,有些不法之徒鑽法律漏洞利用宗教法人名義,扛起宗教法人旗幟,行不法勾當,招致世人的不安與排斥,造成今日申請宗教法人的資格、條件比以往既嚴格又難的多多了。且每一條件都須符合國家所制定的宗教法人中的法規和條文,舉出其中幾項作為參考:

  (一)必須持有宗教團體自有財產(宗教法人法第一章,第一、二、三、六條)如土地、建物土地包括庭院、停車場、參拜行走小徑、耕牧地等等。建築物包括寺院、神院、教會、修道院等。所謂宗教法人者,是為了保護宗教團體之財產包括土地、建築或名勝、古蹟和具有歷史價值的場所而設,目的是使宗教團體能在此場所做敬天拜神等祭典或儀式,或者宏教、教化信徒之用,而以往天帝教設在那須湯本的野武士館的玉和殿是租賃的,根本不符合宗教法人法中的條件,無法申請。為了這個問題能解決,日本的渡邊昇同奮(道名緒堅)發大願,自己一個人買下了接近野武士館左前方的一塊六00坪土地,蓋了一棟上下六十三坪的二層樓房,捐獻出來做日本天帝教財產,並且自願扛起申請宗教法人之重擔來。他表示,此六00坪土地和新建的樓房是屬於他的第一期計劃,現在第一期計劃已告完成;將進行第二期計劃與構想是買下靠近此六十三坪新樓房前面的一、四00坪土地做停車場、庭院、參拜行徑小道等法規上規定的各項建設,將來經濟許可的話也想要蓋一棟宿舍,可供給遠道來參拜的同奮住宿。第三期計劃則想買下舊玉和殿的野武士館。第四期計劃則把野武士館左方的土地和房屋統統買下來,造成一個完完整整的那須道場。無奈碰上目前刮起全日本的不景氣之風,投下資金一時難以收回,手頭無法拿出買此一、四00坪土地價款二、五00萬日幣的錢,而日本同奮總數只不過是一五0多名而已,多數同奮又對天帝教還沒有十分的深入與了解,他本身又沒有向他人募捐的經驗,所以只好要求台灣同奮能助他一臂之力,在這個最為艱辛的時候協助他,可讓他急速買下這個一、四00坪土地下來,及時完成符合宗教法人法之第一條件。

  (二)組織的編制:

  在組織結構中,如果外國籍人士參與時,政府機構會透過厚生省與參與者本國之外交部照會,調查參與人本身之家庭、社會背景和職業、學歷等,而這些手續極為煩雜又費時,文件往來,有時如石沉大海,久等難得回音,不知須等到何年何月。因以前的組織構造不適用,所以為了這個編組問題,由渡邊緒堅為發起人,於十二月五日在舊玉和殿址野武士館內舉行平成五年度天帝教年終同奮總會,所有參加人數二十八名,住遠方無法到達赴會的同奮中,約有六十名寄來委任書,因此總合計共有八十餘人參加,超過全日本同奮之半數以上而總會成立。由渡邊開始說明大會大綱與目的之外,賢德樞機使者的祝詞也引起滿堂掌聲,會中由星野惠美子(靜渡)同奮報告一年來的工作內容和申請宗教法人的艱辛經過和所遇上的各種問題,往後應做的各項工作和種種注意事項之後,在一片和樂之中順利地選出理、監事,以及各幹部和教職人員,同時設定三支部和支部負責人。

  (三)教綱、教義:所有教綱、教義全按照天帝教教綱、教義。

  (四)三年來的宗教活動與工作:

  自日本班第二期開始,參照始院每個月寄達的活動、工作表等資料,由星野靜渡改編完成,此項工作星野同奮做得很完善。

  (五)信徒名額與信徒名冊:

  規定須有三00名以上的名額方得申請宗教法人,目前把第七期的新同奮名額加上去總數已有一五0多人,渡邊同奮說要增加到三00~五00無大困難,且他確有此能力,交給他就可以。但目前最為困難的問題,就是橫跨在眼前的新玉和殿前方那一塊一、四00坪土地購買的問題而已,要進行申請宗教法人的話,非有庭院和停車場不可,萬一條件不合導致無法申請,未免叫人難過。萬一渡邊緒堅自感無力而放手,天帝教在日本的宏教可真前途茫茫了。到目前為止所了解的,除了渡邊同奮以外很少有其他人能代他走這條路了。

  心中只祈求上天垂憐,賜日本天帝教同奮有福,宏教工作能夠順利進行。
            一九九四、元、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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